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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maz

宜宾公安余平打闹乐山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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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义愤填庸,一群禽兽

发表于 2013-4-1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充分表现了当今警察的丑态恶行

发表于 2013-4-2 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的畜生

发表于 2013-4-2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无法无天,还带情妇冲击法庭

发表于 2013-4-2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公安在法庭上打人不犯法吗

发表于 2013-4-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公安局包庇的是什么人物?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市公安局你们就仅要袒护.纵容余平作恶多端到什么时候?

发表于 2013-4-2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太过份了:@:@:@

发表于 2013-4-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孙小红.朱世芬敢打骂法庭,仗势情公余平是宜宾市公安局警察。

发表于 2013-4-2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小三胆真大,朱世芬2012年3月5日伙同团伙在宜宾市人民路广场为了贪财合谋打余平的亲姐余梅至110急送到二医院住院,出院后多次找北珹派出所,主办警官称:打凶手朱世芬打电话不接,到家又找不到其本人这案子至今没解决,可2013年3月11日朱世芬又出现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梅再次行凶,当时余梅电话通知北城坻沠出所领导.........

发表于 2013-4-2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小三胆真大:小三孙小红因捏造亊实诽谤陷害余平的亲母和亲姐,两人忍无可忍,2011年12月将孙小红吿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查审理<2012>翆屏民初字第35号判决小三孙小红贬低何.余二原告的人格尊严.对二原告名誉构成侵犯,判小三孙小红十日内在媒体上公开向二原吿赔礼道歉.........

发表于 2013-4-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3月7日,余平伙同小三找外商借钱等,阴谋没成,指使战友邹羿打匿电威胁.恐吓.勒索外商,[宜宾市东城派出所有备案]

发表于 2013-4-2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重设计敲诈陷害,余平利用警察的权利,为了强霸外商的财产,指使他弟[也就是此次打闹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被告余亚东],到宜宾市公安局经侦。举报陷害外商售假酒[因举报不实未立案],后又合谋要其姐参与,因姐不参与,又惨遭陷害,其姐又被举报到乐山市牛咡桥工商所售假酒等.....外商忍无可忍,才将余亚东起诉到乐山法院.....

发表于 2013-4-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邦畜生和小三,仗势余平是警察,肆无忌惮,什么违法乱纪的事都能干,简止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13-4-3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我也是宜宾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收到被告诽谤原吿出庭的证人之一,孙小红发短信骂的话不堪入耳,庭上还张扬拔妇,嚣张到了极点,这个女人就仅仗势的谁?

发表于 2013-4-3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这两小三配合得还很好,每次开庭是一个在庭上闹,一个在庭下骂

发表于 2013-4-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平伙同小三等在宜宾欺诈别人20多万,其实2013年3月11日在乐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弟余亚东手里的只是其中的一部份

发表于 2013-4-3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

发表于 2013-4-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个万恶的禽兽还能逃脱法网吗?

发表于 2013-4-3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逃犯朱时芬已出现那北城派出所在干啥?还不将她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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