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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南充市的徐晓阳规划局长(规划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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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居然找几个业主代表所谓的谈话,不想进行整改,想勾兑。难道规划局也被潜规则了,否则整改不会成为一个半拉子工程,路人皆知这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敢作为,估计印证那句古话“拿了别人的钱财,就要替别人消灾。”但手伸长了,就不怕被宰吗。特别是那个肖姓科长太露骨了还帮着开发商说。还法制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徐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79条第6款、第57条、第59条、第82条。对此帮徐局长想了一下处理办法:6、10#楼违规修建负一层是没办法住人的,不相信徐局可以去住一下,因为这里的业主买的是期房,规划上没有这个东西,且现状室外到6楼进户远远超过16米,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那只有封掉这层,增加电梯。过去什么狗屁处罚没有考虑老百姓,只考虑了开发商的利益就算作废,那些乱作为的勾当就算了,维稳安全压到一切。至于临街地下车库必须整改,否则还说我们规划局不懂规划,真成了鬼画局且还涉嫌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三边临街随时遇见真神,不好脱身。因为这个小区为纯住宅小区而不是带商业的小区。

发表于 2013-4-1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方面都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徐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79条第6款、第57条、第59条、第82条。对此帮徐局长想了一下处理办法:6、10#楼违规修建负一层是没办法住人的,不相信徐局可以去住一下,因为这里的业主买的是期房,规划上没有这个东西,且现状室外到6楼进户远远超过16米,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那只有封掉这层,增加电梯。过去什么狗屁处罚没有考虑老百姓,只考虑了开发商的利益就算作废,那些乱作为的勾当就算了,维稳安全压到一切。至于临街地下车库必须整改,否则还说我们规划局不懂规划,真成了鬼画局且还涉嫌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三边临街随时遇见真神,不好脱身。因为这个小区为纯住宅小区而不是带商业的小区。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居然找几个业主代表所谓的谈话,不想进行整改,想勾兑。难道规划局也被潜规则了,否则整改不会成为一个半拉子工程,路人皆知这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敢作为,估计印证那句古话“拿了别人的钱财,就要替别人消灾。”但手伸长了,就不怕被宰吗。特别是那个肖姓科长太露骨了还帮着开发商说。还法制科:@:@:@

发表于 2013-4-17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的利益你们不顾,还极力为开发商开拓,还说我们小区业主过份,这就是规划局应该科室的科长说出了的话。不晓得他究竟的了开发商多少的好处。谁侵害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我们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坚决和他们决战到底,需局长赶快叫开发商整改吧,没有多少时间了,按规划设计来。绝对是打不了擦边球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193#楼上,看来你来错地方了。这里不是什么吃醋的地方,请你另找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里不是你讨论吃醋的地方。希望你到别处去。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居然找几个业主代表所谓的谈话,不想进行整改,想勾兑。难道规划局也被潜规则了,否则整改不会成为一个半拉子工程,路人皆知这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敢作为,估计印证那句古话“拿了别人的钱财,就要替别人消灾。”但手伸长了,就不怕被宰吗。特别是那个肖姓科长太露骨了还帮着开发商说。还法制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居然找几个业主代表所谓的谈话,不想进行整改,想勾兑。难道规划局也被潜规则了,否则整改不会成为一个半拉子工程,路人皆知这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敢作为,估计印证那句古话“拿了别人的钱财,就要替别人消灾。”但手伸长了,就不怕被宰吗。特别是那个肖姓科长太露骨了还帮着开发商说。还法制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徐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79条第6款、第57条、第59条、第82条。对此帮徐局长想了一下处理办法:6、10#楼违规修建负一层是没办法住人的,不相信徐局可以去住一下,因为这里的业主买的是期房,规划上没有这个东西,且现状室外到6楼进户远远超过16米,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那只有封掉这层,增加电梯。过去什么狗屁处罚没有考虑老百姓,只考虑了开发商的利益就算作废,那些乱作为的勾当就算了,维稳安全压到一切。至于临街地下车库必须整改,否则还说我们规划局不懂规划,真成了鬼画局且还涉嫌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三边临街随时遇见真神,不好脱身。因为这个小区为纯住宅小区而不是带商业的小区。大家买的是期房,规划上上可不是这样的,也不说想改就改。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徐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79条第6款、第57条、第59条、第82条。对此帮徐局长想了一下处理办法:6、10#楼违规修建负一层是没办法住人的,不相信徐局可以去住一下,因为这里的业主买的是期房,规划上没有这个东西,且现状室外到6楼进户远远超过16米,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那只有封掉这层,增加电梯。过去什么狗屁处罚没有考虑老百姓,只考虑了开发商的利益就算作废,那些乱作为的勾当就算了,维稳安全压到一切。至于临街地下车库必须整改,否则还说我们规划局不懂规划,真成了鬼画局且还涉嫌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三边临街随时遇见真神,不好脱身。因为这个小区为纯住宅小区而不是带商业的小区。大家买的是期房,规划上上可不是这样的,也不说想改就改。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居然找几个业主代表所谓的谈话,不想进行整改,想勾兑。难道规划局也被潜规则了,否则整改不会成为一个半拉子工程,路人皆知这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敢作为,估计印证那句古话“拿了别人的钱财,就要替别人消灾。”但手伸长了,就不怕被宰吗。特别是那个肖姓科长太露骨了还帮着开发商说。还法制科:@:@:@,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这件事能勾兑吗,989户人呀。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算过了一天

发表于 2013-4-1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没事来逛逛

发表于 2013-4-1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勾兑规划局,开发商勾兑小区业主,业主勾兑谁,受伤害的还是老百姓,我们只有去勾兑市纪委,去勾兑市政府。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贴也是一种美德,回帖则是为了这些房奴的一种理解与同情。

发表于 2013-4-1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样说不晓得要不要的。

发表于 2013-4-1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呼声高哟,不晓得主管部门是怎样考虑的,小区的问题解决不解决。时间拖久了,知道的人多了,问题就更麻烦了。现在是网络时代,快快快,信息传的快哟。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要得,这是老百姓无奈的选择。我想看见蓝天白云,可看不见呀。希望能看见拨云见日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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