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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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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有法不依,司法腐败
令人触目惊心
原告任向东于20101018日诉被告南充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充市全鑫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工程款结算纠纷一案,一审由嘉陵区人民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偿付新增工程价款69万余元及利息。一审判决后,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法不依,司法腐败,枉法裁判,严重践踏了国家法律法规和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一、有法不依
1、二审自受理到二审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时间长达15个月。严重违反《民讼法》159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且3个月内审结……之规定,超审限五倍多,严重违法!
2、本案与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第6期公布的009指导案例事实及所适用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完全相同,本应参照审理。二审中,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重背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009指导案例的裁判程序进行参照审理的规则,有法不依
3、二审裁定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20101228日法发(201061号“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查清事实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的规定,同时严重违反了“意见”中第六条第二款“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的规定。该案二审裁定只字未提和阐明发回重审的任何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与法相悖,践踏法律!
二、司法腐败
本案主办法官雷鸣分别于2011326日下午3点在顺庆区玉带路非常道茶坊和2011820日下午3点钟在镇泰大酒店顶层茶坊分两次向原告索贿5000元和3000,雷鸣在与原告交谈中多次暗示要懂得起“潜规则”
雷鸣在办案中收受原告8000元现金是铁打事实,虽经纪检部门调查核实,但至今未对其作出任何处理,而是采取“官官相护”,仅以批评教育告终,让其逍遥法外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会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为什么会有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司法腐败现象?为什么雷鸣这样的腐败法官还能逍遥法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什么会被腐败法官枉法侵害?这难道不令人触目惊心和依法纠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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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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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明显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这是对司法的践踏。

发表于 2012-12-19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路过,不敢顶贴

发表于 2012-12-1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路过,不敢顶贴

发表于 2012-12-1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名侠 发表于 2012-12-19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明显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表现。

太黑了
发表于 2012-12-1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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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委领导应高度重视呀,不能让无法无天的人逍遥法外

发表于 2012-12-1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上告吧

发表于 2012-12-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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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官,也太坏了吧

发表于 2012-12-1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属实的话,这样的司法败类必须严查

发表于 2012-12-1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事实支持

发表于 2012-12-19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案例,在南充中院已经是屡见不鲜,个别法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严重败坏法院形象,干扰司法公正,对类似法官,应当依法严惩,不能成为司法队伍中败类,建议有关部门,一定严肃查处,绝不能够姑息养奸。

发表于 2012-12-1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法官的证据不充分

发表于 2012-12-1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这样的腐败,在南充各级法院均不程度的存在,某一些法官索贿行为尤其严重,徇私枉法现象普遍,滥用司法权,最终导致公民救济愿望难于实现,严重影响司法队伍的高大形象,在此,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从严查处。

发表于 2012-12-19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发表于 2012-12-19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不怕被拘留

发表于 2012-12-1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1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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