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67980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通江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你所反映的违法建设,我们将尽快进行调查处理。 自今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们规划管理部门主动出击,率先行动,积极作为,全身心投入到“双违”整治工作中,在连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和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下,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得到了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设已得到制止,在建的违法建设基本全面停工,已完工的违法建设已全部依法立案作出处理决定,专班人员正在审核分类执行之中,“双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严格规划抓整治。不断规范规划管理,着力维护规划刚性,健全规划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强化规划管理的民主性,保障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调控的引导作用。 2、明确责任抓整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把违法建设监管查处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点位、落实到片区,做到无缝隙、全覆盖。 3、清理认定抓整治。抽派专人组成专班对2012年10月1日以前的的违法建设进行进行全面统计、清理认定,对应予拆除、没收、处理规范的分别进行归类,严格按县《房地产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执行。 4、密切配合抓整治。在“两违”集中清理整治中,规划管理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出击,会同国土、住建、公安、诺江镇以及水、电、气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工作,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动,多管齐下,及时处置,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 5、典型拆除抓整治。以强制拆除为引领,以点带面,广泛震慑,对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集中整治期间抢修抢建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强制拆除。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县城规划区共强制拆除违法建设42起,拆除面积10992平方米;填埋基坑、捣毁基础27起,面积4342平方米。 6、停水停电抓整治。按照县委、县政府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服务的措施要求,我们及时与水、电部门衔接,发放不予供水函告通知126份,不予供电函告通知164份。目前,县规划监察大队、县经信局、供电公司已落实专人,组织专班,正在对违法建设分片区进行断电。 7、宣传教育抓整治。采取电视滚动播放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通告、出动执法宣传车流动播放宣传录音,联合住建、国土、诺江镇等相关部门在红军广场举办大型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宣传活动,广泛发放、张贴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及时印发专项工作简报,强拆典型电视曝光、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专项清理整治影响。截止目前,已滚动播放专项清理整治通告50期,出动执法宣传车25台次,电视播报专题新闻12期,印发专项简报8期,制作悬挂违建整治宣传标语5幅,发放专项宣传资料3000余份。 广大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美好通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江县规划监察大队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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