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艳(电话:158 2858 8554),四川乐山人,现于成都工作。现告诫不要来四川旅游,四川的旅游公司都是杀人犯。完全不负责任,拿生命当儿戏。
我亲姐姐陈雪梅(1982出生,结婚在福州,小孩6岁)于2012年8月15日与广东,深圳等地一行12人,自组团与成都市雅竹国旅签订租车合同(带司机),进行丹巴、稻城、新都桥、海螺沟、成都共9天8夜游。在9月20日中午12点半,车从稻城县驶往康定县新都桥镇途中,行至国道318县2997KM+600M处(海拔4600多米),司机超车时时速过快、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至路坎下,造成车上12名乘客(郭嘉颖、陈雪梅死亡,柳枫、卞春香、张春雷、邱维芳重伤,其余6人不同程度轻伤。事故责任报告已经出来,司机全责)。我是在21日凌晨一点半接到甘孜州交警电话,通告我姐姐出事,并告知遗体已经安排车辆送到雅安殡仪馆(雅江县没有殡仪馆),建议我们到雅安等候遗体,并告知已经通知旅行社。我们2位死者家属第一时间一行五十余人(从福州及乐山、成都、广东等地)在21日下午赶到雅安,一直在雅安殡仪馆等候遗体,可是没有见到任何人员来安抚慰问我们。晚上7点左右遗体送到雅安,家属确认过尸体之后,没有住宿,大家都是在雅安殡仪馆外坐了一通宵。甘孜州交警队告知我们,甘孜州安监局、旅游局会派工作小组来雅安协助调解,工作小组是于22日晚上五点左右到达了雅安,并第一时间来了解家属情况。22日下午1点我与交警队联系,得到雅竹国旅法人殷振华电话(13880690028,马上与殷振华取得联系,他电话中一直推卸责任,并不确定何时能达到雅安安抚我们两家家属。通过沟通答应下午三点到达雅安,三点没来。联系又说五点来,又没来,又说23日早上九点来,又没来,又说中午12点来,还没来,又说下午两点来。殷振华一直忽悠我们,一直逃避责任,一直不理不睬。结果23日下午2点他委派的2位小员工和1位法律顾问达到雅安,殷振华本人却没出现,联系电话关机。雅竹国旅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没有表示歉意,也没有做什么安抚,相反见面就说他们没有责任。后面沟通四个小时(整个过程在甘孜州安监局局长及旅游局主任的监督陪同下我们很理性对待,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旅行社一直沉默或者推卸责任),表示先安顿我们两家死亡家属的吃住,其他事宜我们后面沟通。可是雅竹国旅工作人员仅带了5000元来安顿,请问这是有诚意来安抚吗?我们家属要的是一个说法,活生生的2个人就是被旅行社提供的司机杀死的。可是旅行社从发生事故四天以来没有任何慰问,安抚,更何谈解决方案。
现在2位死者还尸骨未寒,躺在雅安殡仪馆,死不瞑目。何时才能如土为安啊???2位姐姐的魂魄还在甘孜州四处游荡,请问她们何时才能回家?死者郭嘉颖(1984年出生,女性,父母的独生女)这次是她的蜜月旅行(老公轻伤,她本人当成死亡),你们想想这是什么感受啊?我姐姐出事当天还是她小宝满6周岁的生日,你们说这小孩怎么这么可怜啊!!!难道四川的旅游局就是这样来管理旅行社吗?放任旅行社可以租用非法营运车给我们游客使用,我们的生命当成什么了???谁能来帮帮我们这些可怜的人啊,谁能来替我们讨个说法啊?你们也有家人,你们有个姊妹,你们也有老婆孩子,你们也有父母,要是你们忽然之间老婆没了,女儿没了,姐姐没了,是何感受?
为了喜欢旅游的同胞们,为了今后我们旅游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请求全国的兄弟姐妹们,帮帮我们吧,帮帮我们转转吧,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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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建议:对楼主的遭遇感到同情,节哀!在四川旅游遇到这样不幸的遭遇,我们感到很抱歉,不过总的说来,我们的旅游市场还是很规范的,遇到这种情况是意外,建议楼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你们和雅竹国旅签订了合同,你们应该找旅行社索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考虑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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