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昨(27)日起,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将一直持续到8月30日。 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对用人单位用工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组将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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