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此感谢您对本帖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针对你发的这5点,再对你提出的意见做一些详细情况的补充:
1、凶案现场在田间地头,15号中午12点左右犯案、我们最早到家的是下午接近5点。到达现场时尸体已经被拉往殡仪馆,没拦住。GA已经对现场进行规定的拍照,搜证。
2、关于凶器,据说当时舒志明自首时并未交代凶器位置,说是记不清了。后面又GA找到,说是凶手又交代了。据旁人讲解,从现场收起凶器的是志明弟媳的父亲,这个情况已经反映给GA,但是没下文。
3、至于凶器和死者衣物上存在指纹的疑问,我们都提出过疑问。GA给予我们的答复是,凶器已经洗过,找不到指纹,死者衣物上不能提取指纹。现在衣物已经随死者安葬。
4、据GA等各个正面方向出来的消息,均是舒志明就是真凶。之所以一直还没开庭审理,就是程序上的问题。上次去GAJ的时候,那人说在他们这里至少还有一个月,说他们这里完了,还要上报到广安,至于什么时候能上法庭,就说不清楚了。这个流程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5、现在可以上告到省厅去吗???是不是越级呀??即使我们怀疑下面有问题,但是我们上告的时候是不是要提出依据呢??
6、我们也在想是不是要请专门的律师。首先,对于律师这个行业还是有一点保留的,希望找个正义之师难;其次,不知道到底哪个律师好点,你知道的,推荐的不靠谱的太多;第三、经济上有点紧迫。
再次谢谢你的宝贵意见,感谢你这样的热心读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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