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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拿出血性来

[群众呼声] 广安武胜惊现杀人狂徒,砍人17刀,刀刀在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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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5 2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是死者被杀害一个月的祭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早上得到同村一王姓阿姨透露,嫌犯已经被放出。顿时阴影笼罩。这让我们这群人忘哪里躲?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是否悲哀!
不敢回家,但是谷物待收,该咋办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的周克华已经被击毙了!!!
有分析是这样说的"自从第一次a枪杀取款者后,周克华在心理上已经走回入魔,他可能认为反正已经背上了人命,多杀一人都是一样的,生命在他的眼中已经没有意义。"
好一句"生命在他的眼中已经没有意义"
残忍杀害家中两个老人的,是否也是同样凶残,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周克华4日就能被击毙,杀人犯却到现在还能苟活!!为萨??就因为此人、此案未引起国家的重视!未被列为A级!!!

 楼主| 发表于 2012-8-1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旁人口中得知以下情况:
1、当他第一个去到现场,凶手家公安背景的女亲戚叫何蓉(音);在此,请问你老人家,你家公安给出了什么主意?做了什么手脚?对于残忍杀害2个人的凶徒,你帮的下手????
2、他家准备叫人收割稻谷,我会去捣乱的。在凶手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前,我是不会让他一家人好过的!!!!!

发表于 2012-8-1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图太虐心了。

发表于 2012-8-20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1,当前你们应该是怀疑舒建军是凶手,证据还没有。凶手总会有痕迹在死者衣物,现场,脚印,凶器等。
2,换个角度,证明舒志明不是凶手。时间,地点,做案条件?证明舒志明不是凶手,接下来就是查真正的凶手。
3,广安范围ga可能已不能很好查,那么到成都请省厅。别只在网上发,事情是人做的,要到现场。
4,到成都请专业刑事律师。本地的很可能被对方渗透。
5,绝对不要放弃,不要妥协。勇往直前!让对方背后的人怕。真相大白时,这些背后的人参与多少,就该负什么责任。让背后的人明白,事情严重了会危及她自己。

发表于 2012-8-20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血性来 发表于 2012-8-19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旁人口中得知以下情况:
1、当他第一个去到现场,凶手家公安背景的女亲戚叫何蓉(音);在此,请问你老人 ...

调查这背后的人。在官场的,大多有问题。
没必要把精力和时间浪费在田地间的骚扰与发泄。有更重要的去做。
这时候的血性不是去冲动,去同归于尽。而是把所有的血性用在坚持,用在理性处理,分析。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trjy 发表于 2012-8-20 0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当前你们应该是怀疑舒建军是凶手,证据还没有。凶手总会有痕迹在死者衣物,现场,脚印,凶器等。
2,换 ...

首先,在此感谢您对本帖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针对你发的这5点,再对你提出的意见做一些详细情况的补充:
1、凶案现场在田间地头,15号中午12点左右犯案、我们最早到家的是下午接近5点。到达现场时尸体已经被拉往殡仪馆,没拦住。GA已经对现场进行规定的拍照,搜证。
2、关于凶器,据说当时舒志明自首时并未交代凶器位置,说是记不清了。后面又GA找到,说是凶手又交代了。据旁人讲解,从现场收起凶器的是志明弟媳的父亲,这个情况已经反映给GA,但是没下文。
3、至于凶器和死者衣物上存在指纹的疑问,我们都提出过疑问。GA给予我们的答复是,凶器已经洗过,找不到指纹,死者衣物上不能提取指纹。现在衣物已经随死者安葬。
4、据GA等各个正面方向出来的消息,均是舒志明就是真凶。之所以一直还没开庭审理,就是程序上的问题。上次去GAJ的时候,那人说在他们这里至少还有一个月,说他们这里完了,还要上报到广安,至于什么时候能上法庭,就说不清楚了。这个流程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5、现在可以上告到省厅去吗???是不是越级呀??即使我们怀疑下面有问题,但是我们上告的时候是不是要提出依据呢??
6、我们也在想是不是要请专门的律师。首先,对于律师这个行业还是有一点保留的,希望找个正义之师难;其次,不知道到底哪个律师好点,你知道的,推荐的不靠谱的太多;第三、经济上有点紧迫。


再次谢谢你的宝贵意见,感谢你这样的热心读者,谢谢!!!

发表于 2012-8-21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出差途中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2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2 0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办?怎么办?杀人犯一家居然敢昂首挺胸的回家!居然敢没有一丝歉意,没有一丝恐惧回到自己家中!真把我们当无物?真把我们踩到底?我要崩溃了!!

发表于 2012-8-24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血性来 发表于 2012-8-23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办?怎么办?杀人犯一家居然敢昂首挺胸的回家!居然敢没有一丝歉意,没有一丝恐惧回到自己家中!真把我 ...

杀人犯一家演戏的目的何在:就想让你们自乱阵脚,崩溃。
帖子发在这里,杀人犯一家也肯定会来关注。他们知道你现在的状况,更会得意,表演得更有劲。
别中奸计。
邪不压正。
好好生活,活得好好的,坚持把真相查明,相信水落石出。

 楼主| 发表于 2012-8-25 2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trjy 发表于 2012-8-24 12:32  杀人犯一家演戏的目的何在:就想让你们自乱阵脚,崩溃。  帖子发在这里,杀人犯一家也肯定会来关注。他们 ...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8-25 2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期待事实真相,期待将凶手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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