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上朋友的帖子,本人对月城公寓关注已久,结合一些调查了解,我觉得有月城公寓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入住那么多年的小区,有些住户连房产证都在扯皮,说明小区住户的产权问题没有具体落实,无法得到《物权法》的有效保护,住户们到底花2000余元/平方买的是些什么东西?小区到现在为止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们的权利自然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解决,一味的单独交涉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作为有政府背景的国投公司,从房管局承接月城公寓的经营性资产后,应对其承接的国有资产范围及管理权限与小区业主进行有效沟通,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共同进行鉴定及落实,共同促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按程序确定物管公司,稳定小区住户的日常生活。而很多问题正是国投公司在这些工作未实施之前,便盲目开展接下来的其余工作造成的。三是国投公司在对门面实施拍租之前,没有配合城市发展从打造“亮点”的角度做好该区域商业经营的策划及规划工作,未提前推出公众认可的经营策划案,导致拍租后任由承租户自行选择经营项目,在“价高者得”的前提下,无序的商业竞争不仅不利于该区域商业经营的长远发展,严重的还会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质量;四是国投公司在拍租过程中未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对拍卖机构应承担的后期责任进行有效约束,导致拍卖机构在全额收取承租户五年的佣金后便“一拍了之”,一边是承租户交了大量佣金后不能正常开张营业,一边是小区住户生活受影响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有效解决,承租户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便全部落在国投公司头上,使其陷入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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