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的“瓦室沙场”微不足道的一员,在此我想针对近来的砂石整顿事件就两方面说一点点自己看法和解释。
首先 就是砂场的形成背景、原因及过程。
瓦室砂场的形成:
瓦室砂业的兴起始于2000年,当时共有吸砂船只8支,处于各船只各自经营状态。2000年至2004年期间由于相互争夺资源,曾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0多起,重大事故2起,死亡人员2人。后又增加船只14只,挖砂船一只。
当时砂场的管理状态松散,应当交纳的国家税费不能按时入库,水务、海事等部门的经营指导意见难于到达各业主,由此,于2004年初由县级航务主管牵头,镇人民政府一起共同找各业主商议,经业主表示一致意愿,将3个码头,多支船只联合在一起,组建了瓦室联合砂场。当时瓦室联合砂场的组建得到了工商,税务,水务的支持和认可。组建后国家部门应当收取的税、费都得到了及时的收取,在瓦室采砂船只的管理上提供了预期的秩序和便利。因此得到瓦室区公所的通报表扬,巴中日报也曾做过相关报道。
其次就是瓦室砂场的经营方式和卖砂价格。
瓦室砂场的经营与价格:
瓦室砂场的每一项经营方式都是经公开的全体业主大会一致通过并签字后,以委托代理方式实施,并受到业主代表的监督,都是业主的意愿。
瓦室砂场的经营属于买卖自愿的方式,该砂场只产中、细砂,全县这类的砂场不尽其数,相互无任何关联,处于彼此竞争状态。瓦室砂场的卖砂价格,是综合考虑了自身各项生产成本和与全县各砂场竞争等多方因素,通过核算最终得出的,认为价格高者完全可以自主选择去其他砂场采购,因此并不足以达到哄抬或者控制全县乃至全市砂业价格的说法,而是参与到了全县砂业的价格竞争中,以合理的方式与价格立足于县内的砂石竞争中。
以上两点是个人就目前的砂石整顿事件对各位的一点小小的解释。
一个微不足道的局内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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