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徐宏伟

[我有话说] 给人民群众添乱的人坚决要拉下马——评安岳一学校侵吞贫困学生补助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

发表于 2012-4-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则明确,“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予立案。


徐宏伟评论很客观,赞一个!我们必须把一般的贪污和侵占贫困寄宿学生补助款区别开来,如果该校领导侵占的是一般的办公经费数额小情节不太严重撤职调离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政府用于补助贫团学生的补充款他们也敢侵占,其性质是相当恶劣的,对党和政府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从道德方面来说,贫困学生本来就如鸡脚杆的油少之有少,他们竟然在脚杆上刮油,可以说他们是丧尽天良必遭天下人唾骂!

发表于 2012-4-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落水狗,务必穷追猛打!强烈支持李版主为民伸张正义!顶起!

发表于 2012-4-8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叶漂萍 发表于 2012-4-8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待落水狗,务必穷追猛打!强烈支持李版主为民伸张正义!顶起!

欢迎加入资阳论坛讨论群74817404,我找你问个事。

发表于 2012-4-8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也是一所名利场,教师还是应做好教书育人的本份,那么一点点利益就毁了“灵魂工程师”的美誉是得不偿失的。钱这东西是挺诱人的,但做人要取之有道,不义之財最好别拿,教师们都穷惯了,难道我们就不能穷出一点品格与奉献精神来吗?

发表于 2012-4-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发表于 2012-4-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两句 发表于 2012-4-8 1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两板桥的某些人这回应该安心了,学校法人替大家背了黑锅,受贬了。希望这种事今后不要再发生了,人这一辈子 ...

你是不是校长的舅子哟。

发表于 2012-4-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贴给力!
证据确凿,板也板不脱,无法护短。

发表于 2012-4-8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不得不说两句 的帖子

此贼不是王XX,就多半是王的同伙!秦老师怎么没把你这条狗的把柄抓住呢?
发表于 2012-4-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叶漂萍 的帖子

说话要讲良心,不要出口就是脏话。跟没素质的人交流就像是对牛弹琴,这也是给它们弹最后一句了!!!

发表于 2012-4-8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发表于 2012-4-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通中一教师 的帖子

说话要有点素养,不要丢安岳人的脸。希望你不是一个婆妇!!!

发表于 2012-4-8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支持楼主和李约瑟的意见,因为本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发表于 2012-4-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明白什么叫本案情节严重,影响严重?经济量刑是要按经额的大小而定的。什么是法律?穷人抢十元钱可判几年,富人贪几百万或上亿元也有判几年的,法律对穷人富人是两个概念。其中最关健的是有些律师法官为了私欲,左右了法律。虽然教师们的行为是错的,但坚决反对有些人夸大事实,想想社会里那些大大的蚀虫,这些教师的行为也是令人同情的!

发表于 2012-4-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两句 发表于 2012-4-8 1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校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楼主你说是不是?

杂痞,学校更需要廉洁,不懂回去问你妈。
发表于 2012-4-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已经处理了,还在闹啥子?有的人的心思值得怀疑。
发表于 2012-4-8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犯错的人就应该拉去杀了?

发表于 2012-4-9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人一点宽容,你就会看见善至佛来。给人多一点理解,你的心才不会蒙上一层阴霾。给人一条活路,你才会走得一路花开!

发表于 2012-4-9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唯安 的帖子

假设你是两板桥乡等米下锅,急需资助的贫困学生,你对王XX的这种行为有何看法呢? 在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典里,无论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贪污救灾款、扶贫款等。均属于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且罪在不赦!你知道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