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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zjj888

[原创·贴图] 强烈关注:营山县国土局局长任黎明事件进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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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营山人,不气哪些贪官,但是想杀哪些不做事的不管事的官

发表于 2012-3-31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啊 ,和谐社会遥不可及 ,贪污腐败病入膏氓 也 。

发表于 2012-3-3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实名举报,概不受理;P;P;P;P

发表于 2012-3-3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哦

发表于 2012-3-31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拿分,谁也说不清楚

发表于 2012-3-3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门的?

发表于 2012-3-31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拿分,谁也说不清:P

发表于 2012-3-3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哈

发表于 2012-3-3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当官的有几个是清白的?他拿没拿我不知道,我拿了多少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上面说的这个送了多少那个送了多少全TM扯淡.别人送了多少还要你知道?别人在做什么.他家人在做什么你都知道,请问你是他哪位啊?这么机密的事情都让你知道了?说白了,你这种举动要嘛是眼红,要嘛就是他给了你小鞋穿.!做人不带这样的.

发表于 2012-3-3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不敢说话!

发表于 2012-3-3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也许会成为下一个“莽娃儿”

发表于 2012-3-3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人民真相,不要象王xx和薄xx一样,让全国人民都一头雾水。

发表于 2012-3-3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四川省营山县国土局局长任黎明违法乱纪犯罪事实的再次
  四川省营山县国土局局长任黎明盘踞国土局长职位以来,大肆行贿受贿,仗势他多年精心用金钱垒砌起来的地,市级个别领导作靠山。在局长宝座的权位上,不执行国家土地出让,报审批政策,凡有求土地的开发商,不给任局长金钱财物不办事,给了他好处则乱办事,他给我们营山土地的开发利用带来了灾难性后果,我们已将有关任黎明的部份犯罪事实作了反映,有必要还将任黎明在土地上的深层次问题予以进一歩揭露于天下:
  一、营山土地开发超占,多占土地面积十分严重。这与任黎明长期收受开发商贿赂息息相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开发商都在开发过程中大量超占土地面积,少则几亩,多则十几亩,直至土地开发房屋竣工都能顺利通过国土关,从中说明什么问题?很显然只要开发商用金钱开道,拿黄金铺路,任黎明这关都能畅通无阻,同时土地也为任黎明聚财敛财带来契机。如:营山双河街上骆××为了开发房产,伙同县医保局长熊××(原双河党委书记)共同投资开发,为加快土地的速批手续,骆、熊亲自给任黎明送去20万元现金而获得了该棕土地开发权。骆市场镇蔡小林在骆市中学旁开发房产,超占土地5亩多后,庚即给任黎明送去现金50万元得到任的关照搁平。又如县城原植物油厂开发商超占土地10多亩,开发商给任送去60万元后获得了该地合理合法的开发权。象胡小平在回龙镇小学傍开发房产超占地5亩,给任送去30万元好处费摆平了事。东方花园开发商何小波超占土地9亩,又如我们南宛小区也超占土地9亩……等等,这些超占土地的开发商在我们营山举不胜数。在任黎明的眼下,只要自已收足了好处费后,任都会以真超假配(即补偿给开发商的公益事业占地,土地绿化占地配套)等名义合理合法名义为借口补办报批予以放行,这就是他们长期吞食国有土地,中饱私囊的惯用手段。

发表于 2012-3-3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四川省营山县国土局局长任黎明违法乱纪犯罪事实的再次
  四川省营山县国土局局长任黎明盘踞国土局长职位以来,大肆行贿受贿,仗势他多年精心用金钱垒砌起来的地,市级个别领导作靠山。在局长宝座的权位上,不执行国家土地出让,报审批政策,凡有求土地的开发商,不给任局长金钱财物不办事,给了他好处则乱办事,他给我们营山土地的开发利用带来了灾难性后果,我们已将有关任黎明的部份犯罪事实作了反映,有必要还将任黎明在土地上的深层次问题予以进一歩揭露于天下:
  一、营山土地开发超占,多占土地面积十分严重。这与任黎明长期收受开发商贿赂息息相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开发商都在开发过程中大量超占土地面积,少则几亩,多则十几亩,直至土地开发房屋竣工都能顺利通过国土关,从中说明什么问题?很显然只要开发商用金钱开道,拿黄金铺路,任黎明这关都能畅通无阻,同时土地也为任黎明聚财敛财带来契机。如:营山双河街上骆××为了开发房产,伙同县医保局长熊××(原双河党委书记)共同投资开发,为加快土地的速批手续,骆、熊亲自给任黎明送去20万元现金而获得了该棕土地开发权。骆市场镇蔡小林在骆市中学旁开发房产,超占土地5亩多后,庚即给任黎明送去现金50万元得到任的关照搁平。又如县城原植物油厂开发商超占土地10多亩,开发商给任送去60万元后获得了该地合理合法的开发权。象胡小平在回龙镇小学傍开发房产超占地5亩,给任送去30万元好处费摆平了事。东方花园开发商何小波超占土地9亩,又如我们南宛小区也超占土地9亩……等等,这些超占土地的开发商在我们营山举不胜数。在任黎明的眼下,只要自已收足了好处费后,任都会以真超假配(即补偿给开发商的公益事业占地,土地绿化占地配套)等名义合理合法名义为借口补办报批予以放行,这就是他们长期吞食国有土地,中饱私囊的惯用手段。
发表于 2012-3-3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语

发表于 2012-3-3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2-3-3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球半天,来点直接的,到底查没查??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2-3-31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3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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