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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大大兰

致凉山州父老乡亲的公开信-凉山州运管处余德宏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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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关于“双规”。“双规”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先于司法程序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党内措施。其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按照党员干部“层级管理”的原则,州委有权决定对县处级党员干部实施“双规”,最多报省纪委备案,而无需省纪委批准。州检察院党组按照州委的指令对身为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余某进行调查,符合党内组织原则。既然是党内调查,此时的余某还不是犯罪嫌疑人,自然可以不适用《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二、关于谭某受贿金额。善意提醒大大大兰及其委托律师,谭某身为一个小科长,为什么偏偏要通过银行转账这样有据可查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受贿金额?余某外借的有据可查的那几十万又来自哪里?才是本案的关键。
三、 关于指定管辖。《刑诉法》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此即法律上的“指定管辖”。 余某、周某、黎某身处同一单位,虽外称“窝案”,但受贿行为却是各自发生的,自应独自承担法律责任。西昌、布拖、宁南县人民法院依照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独立审判,于法有据。换个角度,降低管辖法院级别也就降低了量罪定刑的最高额度。如果家属和受托律师在这上面纠缠,实为大不智。

发表于 2012-3-6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BCD2012 的帖子

“办了那么多证,如果真和领导无关,那真是太神奇了。如果世上真有这么神奇的事,那该判渎职。”


处长的工作职责是主持公路运输管理处全面工作;副处长的职责是协助处长工作,按处分工安排,抓好分管业务、分管科室的各项具体工作。驾培科科长的工作职责是加强驾驶培训学校管理,组织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负责从业资格证承办工作。从业资格证承办工作是驾培科的一项日常工作,单位一把手不可能时时刻刻天天月月都只盯着驾培科谭川平办理从业资格证这一日常工作吧?凡是单位职工都非常清楚任何一个主持单位全面工作的一把手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什么都管完吧?谭川平与外地人员勾结私自违规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的的确确不知道,你认为太神奇了,然而谭川平仅凭一己之力竟然做到了,这是大量事实证据证明了的事实!若如你所说该判渎职,那凉山州内、四川省内乃至全国出的案子不知有多少领导该判渎职。

发表于 2012-3-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阎罗 的帖子


   老子做事堂堂正正,那象你这狗贪官养的婊子,还穿个马甲出来乱咬人。强烈鄙视你!添批飞找错地方了!希望凉山司法机关好好严惩这嚣张的蛀虫世家!


   原来你是你爹娘你祖宗的老子。请就事论事,不要血口喷人,众人还不知道你才是条猪狗不如的大奴才,豢养着你的婊子,公然标榜自己什么做事堂堂正正,真是厚颜无耻!不要受人指使或以发泄私愤张着狗嘴乱咬人。十二万分地蔑视你!藐视你!鄙视你!既然堂堂正正,那么敢走出地狱阴间,走向人间,晒晒太阳,说说人话亮明身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3-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金鱼 的帖子



如此说来,那一个个因为各种安全事故下台的省长、市长、县长们,岂不是太冤了。

发表于 2012-3-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仔仔仔?乖乖 发表于 2012-3-1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在百度西昌贴吧发的公开信就被普通网友骂了回去。"之所以网友骂了回去是因为在这个腐败的社会中太多 ...

之前一直只关注这个事情,不想说话。不过看到你的发言着实让我笑了一把。于是耐着性子注册了一个账号。
你说“温州动车事故,还有其他案例。出事了当官的都把责任推到工人身上。但是老百姓都知道,管工人什么事?他们只是拿工资修路而已。余德宏就好比那些工人,冤死了。”
大大大兰在前面的帖子说“谭川平的身份是工人”

呵呵,借你的话:温州动车事故,还有其他案例。出事了当官的都把责任推到工人身上。但是老百姓都知道,管工人什么事?他们只是拿工资修路而已。

看到这里,笑死我了。

发表于 2012-3-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风吹113 的帖子

不好意思,第一次引用。引用错了,是仔仔仔?乖乖在124楼说的。

发表于 2012-3-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明枪好躲、暗箭难防”,余德宏防不胜防就遭人暗算了。谭川平收受了154万余元,案发后仅被扣押了妹夫邮政储蓄卡上的59余万元,搜查家中的9   万元,退赃15余万元。其余赃款待谭川平出狱后,他仍然可以收回借给妹妹的20万元,住进20万元赃款集资建房,再进股市把29万元赃款炒一炒,再取出自己建行卡的赃款2万元买二包烟抽一抽。可是,令人扼腕叹惜的是,你这么一个善良、正直、无私的人,却至今身陷难以洗清冤屈的境地,可恨啊!不是说好人有好报嘛,怎么这个事件上好人遭殃了???凡以此事有关的人,难道晚深人静时分,不拷问一下自己的良心嘛???自己敢不敢以自己的生命甚至是自己的家人的性命担保自己没有冤枉余德宏???天良不未灭者,愿你站出来吧!!!说句公道话,上天会原谅你的过错的。

发表于 2012-3-7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明枪好躲、暗箭难防”,余德宏防不胜防就遭人暗算了。谭川平收受了154万余元,案发后仅被扣押了妹夫邮政储蓄卡上的59余万元,搜查家中的9   万元,退赃15余万元。其余赃款待谭川平出狱后,他仍然可以收回借给妹妹的20万元,住进20万元赃款集资建房,再进股市把29万元赃款炒一炒,再取出自己建行卡的赃款2万元买二包烟抽一抽。可是,令人扼腕叹惜的是,你这么一个善良、正直、无私的人,却至今身陷难以洗清冤屈的境地,可恨啊!不是说好人有好报嘛,怎么这个事件上好人遭殃了???凡以此事有关的人,难道晚深人静时分,不拷问一下自己的良心嘛???自己敢不敢以自己的生命甚至是自己的家人的性命担保自己没有冤枉余德宏???天良不未灭者,愿你站出来吧!!!说句公道话,上天会原谅你的过错的。

发表于 2012-3-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阎罗 的帖子

  不知是谁先发疯,先用肮脏龌龊的言语胡乱咬人的?你怕别人不知你养的是的臭婊子?你才是狗仗人势、捧红踏黑、溜须拍马、落井下石、居心叵测、用心险恶的狗眼人,一副低头哈腰的奴才相,满身都是嗖气、臭气、骚气,真让人恶心!!!这个论坛就是被你这等专吃屎的满身恶臭的龌龊小人的搞得臭气熏人。  如果你认为你说的是人话,有胆、有种你就站出来晒晒太阳、见见阳光、亮出身份、说出的的大名!!!

发表于 2012-3-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帖子不顶就太对不起楼主了

发表于 2012-3-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一下。

发表于 2012-3-1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咋个会打字,来赚点小米椒混点经念:call:

发表于 2012-3-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事情要闹大了的话,省上要来个异地判案以示公正,就有看头了............

发表于 2012-3-18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2-3-22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订一手!!!!

发表于 2012-4-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冤个屁,贪官就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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