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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大大兰

致凉山州父老乡亲的公开信-凉山州运管处余德宏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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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州的冤假错案还少吗?前段时间的张伟案件很多人都知道吧。说是什么打击黑社会案件,其实到底是打击黑社会,还是张伟得罪了西昌市某当官的亲戚才故意把别人弄去坐牢的。这些是只有那些冤枉人的人自己心里清楚。出现这些事情就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太不完善。中国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但是清者自清,更具以上定罪的证据完全不充足,理由完全不充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根本是不能将余德宏定罪的。那些贪污了上亿的真正的贪官现在到处逍遥。凭什么就因为谭某的一面之词说余德宏贪污40万就定罪?更何况这根本就是无须有的事情。

发表于 2012-2-1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理此案。

发表于 2012-2-1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如此清廉,国之幸,党之幸矣。

发表于 2012-2-1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大大兰 发表于 2012-2-17 1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焱淼 的帖子

如果说的不是事实 我何必通过网络自己扇自己耳光?还是有炒作作秀的价值??如果真的有罪 ...

我不对具体事件作具体分析、评价,我说的是制度的缺失或制度的氧化。
发表于 2012-2-17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廉者自廉,清者自清

 楼主| 发表于 2012-2-17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念西的云 的帖子

朋友,你想一下,在长达九天九夜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受得了吗?在加上一些心里有鬼的人,哄骗说:“你先认了,我给你开绿色通道,出去后在找他们说清楚。”结果了,被骗了。
    1更搞笑的是谭川平,在疲审问的时候说他给了余处40万。刚说完,一边大喊着:“我对不起余处长啊”就一头向墙撞去,之后送到州一医院监护抢救住院一周左右才出院。
   2谭川平,曾给同监室的狱友(张小贵)说:“余处长没有收过他的40万”这个才料检查机关是有的,在二次开庭时,余德宏的律师要求检查机关出示这份证据材料,检查机关却说:“不出示”,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都必须出示。这不是在藐视法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2-1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念西的云 的帖子

朋友,1长达九天九夜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后,能受得了吗?再加上,心里有鬼的人,哄骗说;‘只要你让了,给你开绿色通道,出去了在找他们说’。
      2让人不解的是谭川平在被审时说:“我给了余德宏40万元”的供述,之后谭川平大喊“余处长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就用头用力撞墙,企图自杀,后及时送到州一医院监护抢救住院一周左右才出院。之后谭川平数次告诉侦查人员没有给过余德宏钱,但侦查人员置之不理。
      3谭川平曾给一个狱友(张小贵)说:“我没有给过余处长钱啊。”当时检查机关也提审了张小贵,在二次开庭时余德宏的律师要求检查机关出示张小贵的这份材料。检查机关却当庭说:“不予出示”,凉山人还是懂法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都必须出示。检查机关的人在藐视法律。为什么,不敢出示了。

发表于 2012-2-1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苍天有眼,好人有好报,支持余的家人!!

发表于 2012-2-1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德宏在凉山州运管处任职十年了,他解决了几十名职工子女的工作,从来没有收过任何给的感谢费,有职工曾经为感谢他,趁他不在家送钱到他家,他知道后,亲自退还上门予以退还,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受贿?我绝不相信!余德宏案件一审四次开庭,我都旁听了,检察机关根本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余德宏受贿,却想不到一审究竟认定他有罪,法院的审理难道是走过场吗?这样的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都不能还余德宏清白,我们又怎么去相信法律?相信正义?我们每个人都不敢保证自己将来不被人冤枉,所以,我们每个能应当为余德宏的冤案呼吁,有关部门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顾问宣告余德宏无罪,不要再错下去了,冤枉余德宏的人也应当问自己的良心,小心余德宏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你信吗?不信你就看一看重庆市的王立军吧!

发表于 2012-2-17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当事人曾经得罪过检察院的哪一个领导哦,公检法的公信力何在,哎(

发表于 2012-2-17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枉别人的人不得好死,现在是法制社会,万事要讲证据,楼主你的家人被冤枉了,我们替你不值啊 ,强烈要求政府拿证据说话。。。。。。

发表于 2012-2-1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处长从大学毕业,从基层走上干部领导岗位一直清正廉洁,在州运管处这样的岗位上面对许多的诱惑,他洁身自好得罪了不少人,没想到好人没有好报,遭人诬告陷害,有关部门竟然不辩真伪以致至今冤屈不能得到昭雪,苍天无眼!祈盼余处长早日得遇清官澄清冤枉,重获自由!!
我相信州委领导不会坐视余处长的冤案,我也相信任何人企图掩盖余处长的冤情最终不会得逞,就象我不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一样!!!

发表于 2012-2-18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情况真实性如何我等不是参与之人不便评价,但我发现这个帖子里发言的网民大部分都是新注册的,看来为贴而生的群众大有人在啊;P。

发表于 2012-2-1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能还别人一个说法,不能给别人一个清白,  不给那些办案人员一个惩罚,  那么政府的工作做到那里去咯 ,面对那些办案人员赤裸裸的威胁,政府坐视不管??  难道这就是官场黑暗,    难道西昌的办案手法就是这样?  就只会威胁,而没有人管哈子????????

发表于 2012-2-1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谭只是一个“职工”?    一个“职工”就能办17996本 言正?  一本 言正 从报名、缴费、培训、登记、录微机……  需要走多少程序,这近两万本 言正,不是一本两本,作为处长的余不知情?    麻鬼大哥哦~~

好嘛,退一万步说,余当真不知情,那就是渎职,玩忽职守……

以常理来看,办了这么大的数量,不光是余,下面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经办人都该仔细查一查,近两万本 言正 不是哪个只手遮天可以一手包办的。

最后摆个陈年往事:当年刘绍齐编写了一本《论XXX的修养》来给耄搞个人崇拜,实际就是鼓吹搞人治那一套。没想到转瞬间炸药就引到自己脚下,结果怎么着,老刘在被批时拿出本《宪法》自保,大祸临头了想起了法制。

运管的长期以来违反《道法》,用土规定土政策搜刮驾驶员敛财,修家属区发奖金笑呵了,你们怎么不说要遵守法律?    好了,倒霉了,这下想起司法公正了,来吼两嗓子依法治国。请问,你们平时有依过法吗?呵呵   

发表于 2012-2-1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格证 大件证 长宽高,现在还来了个啥子等级证,一样不符合就开口几千上万,审个烂运输证,还要搭车检查资格证,运大件开口要罚上万,拉挖机运大件的都是非法改装,好像你们这个有好正规一样,要是国家承认资格证,那开公交车的为啥都不要,为了部门利益,乱整些土规矩,弄的那些职业货车驾驶员泪如雨下,本人有 危险品,货运资格证几个,尼玛的还没有用几次,就又要换证了, 那些长江大桥上的带路客都是运管路政的马仔,1百吨的货车交钱就可以过桥,不用去上滚装船,
本人不虚火职业碰瓷的 本人手上有数以万计的票据,
最后奉劝那些剥削和压榨阶级,用本人老师风云山人的话来自勉,良心不可欺举意神先知,善恶终又报只争早与迟,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以远离,
先撤掉泸沽 冕山牌坊,那些查证罚款的,黄水德昌高速路口的几伙,出去一天可以遇到你们这些运管7   8 伙,棉垭山下麦地的那个抢劫站,到现在依然耸立,最需要公正的是那些受尽压榨剥削冒着生命危险的大货车夫

发表于 2012-2-1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家在凉山也算是树大根深的了,检察机关没有强硬的证据敢把他冤枉吗??倒是余家的女儿四处上访被拘留是怎么回事情呢??请知道的给大家八卦一下嘛!!;P

发表于 2012-2-2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廉者自廉  清者自清

发表于 2012-2-2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携众马甲,把自己的长篇大论编入小学二年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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