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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qh789

[群众呼声] 16岁的我,没有户口,没有家,没有爸爸妈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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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希望你的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并圆满

发表于 2012-2-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罚款交了做什么的,是给领导协调费还是茶钱?

发表于 2012-2-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事早点解决。

发表于 2012-2-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金堂的计生同志忘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以人为本,特事特办!

发表于 2012-2-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未成年人被父母亲抛弃,已经够惨了,政府要罚款才上户,这不是“逼良为娼”吗?这完全在给民生政府,幸福成都脸上抹黑,这些人没有户口的人多了,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不就假了吗?

发表于 2012-2-9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镇政府的计生部门就靠这个致富,这些人都在县城买了商品房,过去罚款是可以提成的,现在提不提就不知道了

发表于 2012-2-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可怜啊,同情中

发表于 2012-2-9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麻烦你写详细点吧  有点不啥懂

发表于 2012-2-9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啊

发表于 2012-2-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好的 娃啊!!!心疼

发表于 2012-2-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故事听起来很感人哈,可我有点搞不明白,你16岁,你弟弟14岁,可你说你一岁你妈妈就走了,你弟弟是你亲弟弟吗?

发表于 2012-2-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孩子一旦生下来,就孩子而言就有当然的生存权利。非婚生父母的责任不应当由孩子来承担,孩子是无辜的。对父母责任追究不能,那是政府的责任,而不能将父母的责任转嫁到孩子或其他监护人身上。

发表于 2012-2-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婷婷:好孩子!希望你继续坚强起来,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相信老天有眼。盼神灵转告贵人得知。
发表于 2012-2-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当地有关部门特殊情况,特殊解决。

发表于 2012-2-9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逼急了就打这些电话——大家好好收藏..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010-6857988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邮编:100859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010-68508738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010-63984662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 010-63984655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010-68579889转198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010-68579889-166
安徽第一时间24小时新闻热线话:0551—3416060  3658080帮女郎  
凤凰台总机 010-68977288   
人民日报新闻线索:010-65368383      
解放日报新闻热线:8621-635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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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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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旁观者,感谢你这好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帮助他人,快乐自己!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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