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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代国再次建议解决刘久德养猪污染城市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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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09:55 | |阅读模式
关于解决刘久德养猪污染城市环境卫生的

               建  议



安岳县人民政府

安岳县原万寿村12 组失地农民刘久德,现年53岁,一家六口人,包括现年84岁的父亲刘生民,刘久德的妻子杨德秀、儿子刘兵、媳妇、孙子。1987年,政府就征用了该社全部集体土地,人均分得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7200元。 这笔钱早已吃光用光。又由于政府承诺没有兑现,全村村民都搬进了高大明亮的新房,唯有刘久德全家六口人居住在西大街凤山路421号旁边101号几间狭小黑暗潮湿的房间里。84岁的老人刘生民每月享受低保金100元、刘久德每月享受低保金也是100元,杨德秀领取社保金803元,儿子媳妇没有正式工作,只有少量打零工收入,一家六口人一锅吃饭。

由于全家经济收入较少,征地十多年来一直靠养猪收入维持生计。现在还养猪11头。由于城市养猪粪便不好处理,粪便只好送垃圾库或排入下水道,污染城市环境卫生,粪便臭气熏天,周边居民无法开空调,加之煮猪食烧火烟雾污染,周边居民意见很大,影响社会和谐,曾经有居民多次向环保局和安监局反映解决,环保局和安监局的多位工作人员也来责令停止养猪,但因刘久德家经济困难,所以至今仍在养猪。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人建议如下:

第一,                将刘生民和刘久德的低保金提高到城市最高低保金每人每月200元以上。

第二,                将刘兵、刘兵的妻子张富坤、刘兵的儿子刘言三人都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第三,                由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刘久德立即停止在居民居住区养猪、堆放柴禾。

第四,                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同意上述建议,不立即解决刘久德停止养猪污染城市环境的问题,笔者将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网上讨论。


此呈

                                          建议人胡代国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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