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款发放存在诸多????
成绵乐城际铁路占地赔偿款的发放的问题更多;
年前我曾发过BBS,“基层干部的胆子如此之大”,如今仍然我行我素,前天(2月19日)一本社孤独老农李廷贵又前往毛店八社社长家要土地赔偿款,仍被拒之门外,日:没空。社长兄弟说:管他做jier哦!没有办法,肯请各级父母官管一下这些最基层的干部,现在的百姓被他们搞得乌烟障气、怨声载道,党中央的政策如此之好,但落实不到地方上,又有什么用呢。
请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镇上领导多顾问一下:
1、毛店八社的张队长有没权私自决定赔偿款的发放原则?(2005年之后死的人有权分钱《队长家就有两个》,户口不在本社的也可分,。。。。。。。。。。)
2、发放标准未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3、发放款未公开发放,而是稍稍送到每位村民家里,试问,每位村民到底邻了多少,不知道;真得见不得人吗。本应是阳光工程,但给百姓的感觉是地下党工作。
4、张队长口头称占用26亩地,每亩26000元,全社每人分3000元,社上提留几万元用作修沟渠用;请问,占用的土地到底是多少?有凭证给我们看吗?全社的分配的记录有给我们看吗?社上提留的到底是几万元,能让我们知道吗?
5、09年底私自召集6名村民代表到队长家以队长的名义每人发300元封口费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俩呢?(当时有不少村民反映我社占地赔偿标准不如邻近地区高,张队长意欲通过村民代表先压住一部分上访声音)
6、据村民反映去年09年和08年的地震款的发放也存在诸多毛病。
7、本社的财务全部收支一个人(队长)也没有公示,请问这样的制度能阳光吗?
胡总书记要求建立和谐社会,这们的基层干部领导的社会能和谐吗?
马上要换届了,下台之前问题多?
关于此次事情已有部分村民代头写好了上访信并通过了全社三分之二以上家廷签字并递交到了镇级领导手上(春节前),希望此事能有个水落石出。
在此要感谢各级青天大领导。
彭山县彭溪镇毛店村八社一村民
201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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