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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地市州: 达州
本人王仁兰、女、64岁,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原申家乡)火炭岩村人,身份证号:51302119570629220X,电话:18282287340。
在2017年,达川区政府办公室发出(2017)86号文件,助推全区交通提什,由区交通局实施道路什级改造,途经金垭镇(申家乡)火炭岩村。占取我家承包地1.21亩,超出全社人均土地面积。  当时没有张贴占地公告,没有与被占地农民签定任何协议。从那时起,几年来我们数十次找乡(镇)区领导解决,都以区政府没有土地补偿的政策为由,没能得到解决。
    在2020年10月,达川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2020)33号文件发布后,我们再次去找金垭镇领导解决时,镇领导却说我家占地面积不符,要求从新丈量。我家被占地面积是上报表的实际面积,是我们在网坛投诉中乡政府和市长热线回复中也确认为1.21亩,为什么几年后还重新丈量?最近,我们向区长写信反映,却由镇政府来回复的,回复中不是国道,不是省道换农村道路管理条例执行。
   在达川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告中,很明白的写着全区各乡(镇)和各镇当中有补偿的村名,火炭岩村就是其中的一个村。现在这个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告在全镇没有公开、公示,更没有按照公告执行。(据有知情人透露,全区都还没有按这个公告执行)。这个公告是否形同虚设?金垭镇领导为什么不按公告标准赔付给全镇被占地农民呢?他们恶意侵犯被占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明明有土地补偿文件还以各种借口不执行,这里面恐怕还只单单是不作为乱作为那么简单的一回事了。
   在此,恳请四川省委领导丶省纪检委领导亲自切查达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告的执行情况,给我们被占地农民一个公道,能够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占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能使我家被占的1.21亩土地也能得到青苗、土地、安置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补偿。
以上反映的情况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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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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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好!收到留言后,我镇高度重视你所反映的问题。你曾多次在《凤凰山下论坛》、《麻辣社区论坛》、《政务热线》、《区长信箱》等媒体就同一诉求反映该问题,且该问题金垭镇(含原申家乡)多次进行书面回复,现就该问题再次向你及媒体作如下回复:

  根据《四川省农村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和原村民会议决定,村道加宽占用土地由涉及相关村民小组自行调整土地,或一次性补助费用解决。2021年3月17日区交通局、镇、村组干部、社员代表和你在村办公室再次就你的信访诉求进行政策解读和反馈,并告知你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助费用或调整你所在的村民小组机动土地进行调整方案进行解决。反馈会后村民代表再一次到实地进行占地面积测量核实(核实实际占用面积为0.56亩),同时将该组机动土地按实际占用面积进行实地指界调整给你家耕种或一次性补助费用解决的两种方案,待你选择其中一种方案进行解决(有会议记录及图片资料)。

  2021年8月13日金垭镇火炭岩村就王仁兰反映道路提升占用土地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现场邀请了达川区公证处就会议程序进行现场监督(2021年8月18日达川区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川达达证内字第2158号】)。若信访人对此处理意见有异议,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联系人:龚敏(副镇长)联系电话:3500333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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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垭镇政府还谎言上报给区长信箱办,上访人多次阻拦施工,导致改变了设计方案,现丈量占地0.56亩。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8: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达川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2020)33号文件发布后,金垭镇政府为什么不按其标准赔付给全镇被占地农民?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什级改造是区政府发文,由区交通局实施,是政府行为占地,不论是公益占地或商业占地,都应該给被占地农民按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楼主| 发表于 2021-8-21 1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垭镇政府截留土地补偿费肯定是违规违纪违法的,反映出来可没有人管,寒心,真寒心。

 楼主| 发表于 2021-9-5 15: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大家好:金垭镇政府领导在火炭岩村,8月13日召开了社员代表会,还请了达川区公证处作会议公证,镇政府领导这种作为更证明了他们截留土地补偿费所费的心思罢了。达川区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告中,明确了有金垭镇火炭岩村。镇领导却敢如此欺压被占地农民。

 楼主| 发表于 2021-9-5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8月13日开会,并没有通知当事人王仁兰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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