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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剑指四方

[群众呼声] 吸取网友“侬本善良”的惨痛教训,致翠屏区人民法院张伟院长和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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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1 2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2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对违法者,从来就不会饶恕!
忠诚法律,是法律人起码的道德底线

发表于 2021-1-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刑事案件,移送给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民事案件,真的是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21-1-4 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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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证据是翠屏区法院叶院长接待一刑事案件债权人的日记。当时叶院长承诺,本案在2020年执结没有问题。但具讽刺的是,现在2020年已经翻篇4天了。
而更可笑的是:翠屏区法院后来竟然把此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移送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实在是胆大妄为,藐视法律,践踏法律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发表于 2021-1-5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6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翠屏区法院公然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刑事案件,移送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真不知张院长做为法律执行者的带头人,怎会做出如此违背法律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21-1-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剑指四方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052200-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翠屏区法院公然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刑事案件,移送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真不知张院长做为法律执行者的带头人,怎会做出如此违背法律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21-1-7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剑指四方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0748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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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致翠屏区法院张伟院长
我们已给兴文县人民法院打了无数次电话并录了音。在录音里,兴文县人民法院回复我们称:该院审理的无分钱的“破产案”,与我们有供财产执行的刑事案件扯不上丝毫关系。请做为效忠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带头人张院长,立即回归正道,立即执行我们的刑事案件,让我们在半年内实现我们的债权!

发表于 2021-1-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你们这样违法拖,就是在逃避“侬本善良”的案子!继续拖侬本善良!别侮辱网民的智商!
但这样是继续犯法的啊!

发表于 2021-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包局长把侬本善良伺候得太到位了
换位思考一下吧,包局长:
如果你被这样刻意伺候,你会淡定吗!
天网灰灰,绝对疏而不漏!
苍天饶过谁!
张院长,你是践行法律的领头人,要效忠国法和宪法!

发表于 2021-1-1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认清形势,千万别误判!
必须绝对忠诚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院长,你是最懂法律的!恳请你绝对忠诚法律,立即依法秉公办案,维护法律尊严而不是让你院一错再错!

发表于 2021-1-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者制造的,宜宾市的人都是知道的!

发表于 2021-1-1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饶过谁?
对违法者,绝对不会饶恕!
效忠法律,是法律人的生命底线!!!

发表于 2021-1-1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1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整个监督机制都瘫痪了,特别是违法违纪的人反倒升官了,这样带病提拨的人和提拨人,真的是无法无天了!

发表于 2021-1-1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翠屏区法院,你还要在错误的路上走到何时,特别是包某!

发表于 2021-1-20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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