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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龙泉不动产登记中心,请你告诉我,你们出的缴费通知单是废纸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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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四川仁寿户籍,我老公是简阳户籍,我老公在简阳已经有一套登记在他名下的住房,我的社保已经在成都缴纳了三年了,我老公今年6月才开始购买成都市社保。今年7月底我们在龙泉驿大面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还有一些新盘的置业顾问说的是因为我老公成都社保不够年限,所以我们购房他不能作为产权共有人,只能写我的名字,所以所有的合同和网签备案全是我一个人的名字。银行面签的时候还让公证处的专门进行了一个公证,内容就是证明这套房产权归我个人所有。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昨天中介通知我们去龙泉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也很顺利,工作人员没几分钟就给我们办好了,给我们拿了“一窗受理”缴费通知单,说让我们回去等短信通知就可以去拿新的产权证了。然而今天我们却突然接到通知,说我们的产权办不了,说产权证必须写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让我们去龙泉驿不动产登记中心把网签备案撤销,重新去办理银行面签,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我当时很疑惑为什么不能办理,只要我们有资格,至于我们的产权要上几个人的名字不应该是我们自愿吗?于是我打电话到龙泉驿不动产登记中心,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但是他们的电话一直都是无人接听或者接了马上挂断,无奈之下我拨打了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电话,但是工作人员给我说他们那没有这样的要求,他们只依照合同和网签备案是谁的名字就办谁的产权就行了。此刻我就更疑惑了,为什么同样是成都市,龙泉驿那边就提出这种要求呢?最后好不容易接通了,工作人员却说给我解释不清楚具体情况,让我去问住建局,说是住建局这样说的,难道她作为一个办证人员都不了解具体情况吗?而且有问题为什么初审的时候没有提出,昨天在窗口办理的时候也没有提出,现在到了最后一步了说办不了了呢?
      我还是耐心的给成都市住建局打了电话,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说产权那一块的业务不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说让我问清楚是谁给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的。我又立即给龙泉驿不动产登记中心打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感觉我提出的问题就像是一个皮球被他们踢来踢去,但是至今没有一个人给我解答疑惑,我们到底是不符合哪条规定导致我们办不了产权证,要重新再去跑手续,龙泉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应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而不是就通知我说我们必须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所有手续需要重新办理。希望龙泉驿不动产登记中心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难道群众的时间就不宝贵吗,为了买房顶着37度的高温去跑手续,请了很多次假,工资也被扣了很多,好不容易跑完手续,最后说办不了,现在政务大厅不是都贴出的标语是让群众只跑一次吗?作为公务人员难道不应该对每一个群众的业务认真负责吗?难道说的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服务只是喊口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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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龙泉公话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9月2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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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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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表于 2020-9-25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在龙泉驿区大面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欲办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一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您可备齐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明材料、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维修资金缴存证明等申请材料,由买卖双方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您在留言反映中提到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社会保缴存、购房资格、撤销网签字备案等问题。因职能划分,以上问题的相关政策解释不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能,建议您向区住建局交易中心(028--88450953)咨询并反映。
    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上情况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5日
发表于 2020-9-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乱发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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