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并非阶段性关系,而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
不敢腐是基础,是对纪律、法律、规定、准则的执行,对腐败份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进一步提高腐败的成本。严厉的惩治,让腐败行为和惨重代价直接联系起来,让意图腐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
不能腐是重点,通过对制度的完善,减少现存的腐败空间,让意图腐败者无从着手,同时增加对手握公权力者的监督和约束,让其时时刻刻处于监管之下。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意图腐败者无机可乘,进一步巩固不敢腐的成果。
不想腐是根本,通过对手握公权力者认知、觉悟、文化的改造,解决腐败产生的动机问题,让腐败行为失去生长的土壤,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通过树立正确的廉荣贪耻的价值观,就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的念头,实现对不敢、不敢腐的继承的升华。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机统一,必须同时发力,统筹推进,才能提升反腐败整体进程和综合成效,实现效力的叠加,达成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效果。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提前做好谋划,合理统筹安排。要充分认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密切联系,即重视历史传承,也要重视现实发展,把理论和实践做好结合,在彼此整合上下苦功。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多想办法做好落实。坚持用联系的、历史的、全面的、发展的眼光分析和处理问题,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精准有效。同时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执法处置贯通起来,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贯通起来,统筹联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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