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289|评论: 13

[即时新闻]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向虚假诉讼者亮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布衣之怒”究竟谁该为结果买单---是犯罪分子?还是执法人员?   
      前不久贵州的公交车司机以“布衣之怒”,带着20条无辜的生命走向了极端。我本人虽不认同该司机的做法,但是我却能理解他的那份深深的无奈。我看到很多网友说他引起的社会舆论和关注无非是想让当局严惩责任人。而该案的处理结果并未对大众公开,是否严惩我们并不知道。只是这20条无辜的生命终究是没了,这背后更是有多少无辜的家庭,不追究这案件背后的责任人,就意味着我们不必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和不考虑后果的行为负责。如果构成犯罪,我们也不承担责任。如果我们的犯罪成本一直这么低,那么犯罪分子将会更加猖獗,善良的百姓将更加的无奈。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造成这个天大的悲剧?直到今日终于在法院的启发下,让我有了更多无奈的感慨。这还要从我本人的案子说起,本人黄敏,经过7年多艰难的维权路,数次起诉、上诉、上访等,穷尽一切办法,艰难维权。只因为7年前,本人牵涉一起民间借贷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无奈被告方周琴、谭秀英、李万光等人阴险奸诈,采用迁户口、合谋、虚假诉讼等方式来参与我的债权分配。而这其中还有个别伤天害理的无良法官参与,让本该结案的官司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浪:上诉、申诉、信访、再审、再次的一审、二审,无法终结。为此,我八方收集证据,了解事实真相,不停举报,今年七月十日,这个官司画上一个句号----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川2002司惩2号决定书,该法院也认定被告方周琴、谭秀英、李万光等人属于虚假诉讼!
      我以为正义只是迟到了,没有缺席。但看到法院的决定书以后,我傻眼了。只因前后牵涉7年的案子,被告方为了规避执行到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和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来回起诉,在耗费我无数时间,精力,金钱的同时还浪费了很多宝贵的司法资源,把我逼成被维稳对象。
     本案涉及金额近100万元,在办案过程中还有法官也因此受到了处罚。在我们常人眼里这一切都源于被告方最初的虚假诉讼,造成了各方巨大损失,但法院给出的结果是每人罚款3000元。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究竟该高兴还是悲哀?高兴的是法院终于面对事实作出处理,悲哀的是我们中国的犯罪成本这么低!难怪会出现“布衣之怒”。至此,我终于想通了问题的关键点。
      主席在努力的为大家打造一个和谐中国,还大家一片清明的天,但这些宵小之徒却如此猖獗,究竟是谁在纵容?是那些执法者!请你们记住你们的使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你们的存在就会成为一个滑稽的笑话!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黄敏
                                                                                                                              2020.8.4.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3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中的虚假诉讼者若不是我(黄敏)拼命维权,拿到他们的虚假诉讼铁证到处举报,犯罪分子李万光和其妻(谭秀英)就借用法律的武器(资阳雁江区人民法院的(2013)雁江民初字第1626号民事调解书),到资中法院抢劫标的款已经成功了。他们一旦成功,就可以不劳而获到资中法院高高兴兴、轻轻松松地分得100余万元现金,如果失败,他们也不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任何不利后果。他们在雁江法院的法庭上嚣张跋扈,随意说谎,任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成功制造冤假错案。今年5月12日若不是周琴、谭秀英、李万光及他们的代理人在资中法院的法庭上一再挑战我做人的底线,我不会再坚持举报了,维权快8年了,我身心已经是疲惫不堪,的确是太累了,我若不坚持恐怕法院至今也不会让他们承担任何不利后果。一句话:如果犯罪分子不付犯罪成本或者此成本低得不足挂齿,他们就敢不计后果,以身试法!

发表于 2020-8-4 2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1月11日诉求是无中生有,拿的往年借条作伪证,王颖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对伪证下支持和不支持的判决很荒唐。

2022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8-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8-5 06: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的存在是在羞辱法律,原告在2013年1月11日的诉求中,拿往年借条做假证据来以身试法,法官以证实不符直接驳回诉求就行,但王颖法官为了给关系户找借口,不审2013年1月11日诉求的真实性,而是做出往年借条也是借款的结论,这与新证据完全不能印证,这是黑判决。

发表于 2020-8-5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敢告,一个敢判。(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满纸荒唐,原告2013年1月11日诉求无中生有,拿的往年借条作伪证,判决,有前车之鉴,王颖避重就轻不审,再审新证据是2人签字,王颖敢判成1人所有,这样的人偏偏还是法律工作人员,人在做天在看,王颖枉法的判决不该存在。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份决定书虽然对犯罪分子罚款不多但对犯罪事实做了定性,对受害的我也是很大的安慰,

发表于 2020-8-8 14: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给雁江区人民法院点赞,犯罪分子就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20-8-8 15: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7年前、此案件二审终审裁判如在2015年11月前?即因当时刑法中还没有设立虚假诉讼罪,此案明显涉逃避债务执行分配且金额巨大,如果是于2015年11月后发生,必然会以刑法修正案307条追究刑事犯罪责任。法官受到处罚、现罚款处理的金额结果是远远弥补不了一个受害当事人7年之久的维权痛苦与损失的。唉,也算是一个正义来到。

发表于 2020-8-9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为了钱就坏了良心,一定会招报应的。

 楼主| 发表于 2020-8-1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分子必遭到唾弃。

发表于 2020-8-25 0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