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中,原告诉状上有4个诉求,法院实际只审结2个民事诉求和1个不诚信诉求,关键的虚假诉求,法官王颖根本没让法院审理。 原告2013年1月11日诉求就不是正常人所为: 1、无中生有的虚构债务;拿往日借条作伪证;又利用骗得的判决书让法院去制造社会影响;触目惊心全是犯罪记录。 2、原告同伙持往年无效借条知道见好就收,但原告收过一次钱后,异想天开又拿履行过借条向法院诉讼,想再得一次钱,这种恶意浪费国家资源的行为,已构成事实犯罪。 3、原告涉嫌虚假诉讼有前科,(2014)雁江民初字第1747号受害人是共产党员,被原告的虚假诉讼害得满城风雨,对原有工作造成很大伤害,他能证明原告是诉讼欺诈。 再审法官王颖保护犯罪份子遗忘初心: 1、再审证据证明2012年11月1日以前不存在债务。但王颖判2012年1月11日借条为借款, 2、再审证据证明张剑和吴家志两人共同出具了收条。但王颖判2012年11月1日收条只是张剑出具,强行把犯罪归类民事。 请法院审查2013年1月11日诉求!我息访罢诉。 黄健峰 13548183718 511026196812290210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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