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对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期望越来越迫切,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规范我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广安区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实行事前规范、事中指导、事后监督三步骤提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
事前规范。制定《广安市广安区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广安市广安区行政案件应诉工作规定》《办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广安市广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敦促各行政机关认真对待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积极参与复议诉讼程序。
事中指导。建立“广安市广安区应诉诊断中心”,对全区案件进行诊断分级,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组建法律专家团队参与行政应讼案件办理指导,协助承办单位厘清应诉思路,提高应诉能力,从而降低案件败诉率。
事后监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应诉通报制度等跟踪督促机制。把握“庭审前后”两个关键节点,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时,增强行政领导“出庭出声”的实质性参与诉讼意识,提升行政诉讼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