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被法官判做民事纠纷后 现实很震撼,有证据没实力就没有安全感,法官把无中生有判做民事纠纷危害极大:事实被颠倒,法院丧失公信力,有恶也不能除。我不断信访是因为有压迫就有反抗。 2014年,雁江区一个放贷人无事生非地用2012年1月11日借条肇事:1、虚构2013年债务向法院诉讼;2、用此作废借条伪造证据;3、骗取国家司法力量意图非法占有。 以身试法得逞3年后,2017年的再审来临。 再审时被告出示了新证据,证明原告诉状中有两张借条都是履行过的,并无债务,又指认出原告民事诉状中2013年1月11日借款8万的诉求是虚构债权债务,被告当年没有向原告借款8万元钱,更没有出具借条一张交原告执存,无论如何再审时原告的无中生有都将被驳回,但再审法官王颖首开判案不严谨先河,直接用“计算”和“视为”把此捏造的事实利用法官身份判成民事纠纷;被告举报原告在(2014)雁江民初字第1747号案中就是虚假诉讼,但王颖不作为,致逍遥法外的放贷人原告2019年还在用申请到的川2002执2451号执行令对另一贷款人下手。 2020年雁江区人民法院川2002司惩1号和资阳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20司惩复1号都查实原告是隐瞒重大案情的不诚信诉讼,可王颖的错误再审判决还在欺骗老百姓的智商,请法院调查并撤销(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 黄健峰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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