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允许一妻多夫,现行法律要大改,就我能想到的:
1、刑法中的重婚罪、聚众淫乱罪、强奸罪要取消或变革,人家合法夫妻三人、四人、五人...十人,玩点小情趣是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怎么能叫聚众淫乱呢?这叫合法多人性生活。评论说,如果老公们联合起来搞婚内强奸,这事咋整?嗯,值得研究!
2、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制度、保护妇女权益制度要取消,妻子只有一个,铁定成家里的女皇,地位超然,这时候再谈保护妇女权益就扯淡了。
3、家庭成员关系要重新界定。登记结婚后,男女双方可以互为对方家庭成员,假如一妻四夫,意味着妻子可能有四个公公、四个婆婆,这问题不大。但是一个丈夫跟另三个丈夫的父母,他们是啥关系?叫公婆?不对!叫岳父母?好像也不对!近亲属范围也要重新界定!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法律界定。
4、夫妻平等原则不再存在。都几个个男人服侍一个妻子了,还夫妻平等,这就有点扯了。
5、夫妻姓名权规则发生改变。冠夫姓将成为历史,冠妻姓将成为部分家庭的必然。
6、夫妻自由原则改变。以往夫妻都有参加工作的自由,一妻多夫以后,其中个别丈夫必然丧失不工作的自由。
7、夫妻共同财产规则变化、家庭财产制的崛起。妻子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几个丈夫的婚后所得全属于自己。丈夫与另一个丈夫之间是否形成共同财产,还是各自分别所有?家庭成员是否有独立于家庭的财产权?
8、子女随姓规则变化。以往是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性。以后要立法保障丈夫的随姓权。
9、继承规则的变化。几个丈夫之间有没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法律必然要规定。嫡长子继承规则可能重新树立,因为如果家里有七八个孩子,为了防止他们争家产打破头,必然要提高嫡长子的首位度。
10、尊重妻子结婚自由规则的设立。一妻多夫制决定了妻子可以自由决定再娶一个丈夫,现在的丈夫们可能无权干涉。这意味着,妻子获得了自由出轨的权利。这能叫出轨?这叫合法补充后宫!
11、子女抚养规则的颠覆。谁的孩子谁养还是各养各的?如果各养各的,还是要做亲子鉴定?如果一夫一妻去世后,另一个丈夫对不是亲出的孩子有没有抚养义务?几个丈夫与对方的孩子生活过程中,是不是形成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12、共同债务规则变化。夫妻们中的任何一方或者两方负债,对剩下的人有没有影响?剩下的人是否需要偿还?
13、家庭暴力格局变化。由于妻子强势,可能与其中一方结盟,家暴另一个丈夫。又或者是丈夫们组建不同的联盟争宠,相互家暴。
14、男同问题。如果两个丈夫在生活中恋爱,是否视为出轨?
15、扶养、赡养规则。如果一个丈夫丧失劳动能力、重病,另一个丈夫是否有扶养的义务?当子女长大后,面临着几个爹的养老、赡养问题。法律如何规定?是不是只养自己的亲爹,还是所有的爹都有义务养?
16、性权利的保障。法律有必要规定,几个丈夫具有同等的性权利。妻子不得厚此薄彼。
17、家事代理权规则变化。两个丈夫能不能相互代理对方?而且多数家庭成员才能代理家庭决策。意味着家庭事务可能采取多数决原则。
18、离婚补偿制度的消亡或变革。现行离婚补偿妇女的制度可能消亡,补偿男方的制度可能崛起。
19、女方离婚自由的限制。参考古代“三不去”的规定,女方可能不能随意休夫。
20、家庭财团概念的兴起。如果一个家庭有10个丈夫,每个丈夫都出去赚钱,那么这个家庭的财产规模必然不小,甚至可以匹敌一个公司。这时候法律可能会顺势将一妻多夫制家庭规定为社团或者财团,成为民事上的主体。家庭中的一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比如妻子是法人,妻子或者集体选一个丈夫成为经理、管家。
21、有组织犯罪概念的变革。如果一个家庭有10个丈夫,他们都从事犯罪活动,这就是一个黑社会。当一个这样的家庭与另外一个这样的家庭火拼,他们就是聚众斗殴。刑法可能规定家庭作为单位犯罪中的单位。
想象不下去了,辣眼睛》。。
——知乎 @
猴子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