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迁施工事故,几名儿童被埋致死惨剧,施工方的责任毋庸置疑。
但是这个事件的视角,如果是中国传统人情法理的视角,即‘冤不冤’的视角,施工方的确是100%的罪人,是‘赔偿多少也不够’的。
如果是现代法制文明的‘权利与责任’视角,施工方有责任,遇害儿童的监护人也有责任。
因为这个事故的‘受害主体’是儿童。以遇害儿童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立场看,不仅施工方有过失,监护人也没有尽到对自己人身安全进行保障的责任。
另外,这个事件据说已经‘发酵’,引发当地媒体记者蜂拥涌入施工方工地,以‘替家长维权’的姿态,干扰正常施工。与施工方现场人员发生冲突。
这个并不出我意料。我当年在解读《盲井》的时候,已经说过了。这里再说一次。
《盲井》是个好电影。但是《盲井》反应的人性恶,不够全面。《盲井》选择性‘曝光’了。
《盲井》里,展现了‘杀人勒索’者的穷恶,矿主的霸道奸诈,基层腐败贪关的贪婪,底层劳动者除了性与金钱而完全麻木的腐烂。都很真实。
但是《盲井》里忽略了围绕这些‘真实的底层生活’,还有一个著名的‘食腐动物’——媒体记者。
实际上当年除了‘杀人制造事故勒索骗钱’的新闻以外,还有另一个新闻也让人胆寒。就是各地‘煤老板’家门口,排着队领红包,领封口费,领报道酬劳的‘当地媒体’。
这些媒体人,实质上是‘苦难生活’身上的蛆,是苦难社会的食腐族。
他们100%脱胎于上世纪计划经济年代,在全国各地建立的‘文化系统’。当时中国甚至每个县城,都有自己的报社,自己的电台。甚至电视台。
而且由于有体制编制,是各地眼热的职业。
随着90年代转轨改制,这些基层媒体已经没有了体制性财源。于是不少纷纷投身‘商海’。
其中有一部分,就变成了食腐族。专门窥探企业丑闻,富人隐私,尤其是商业丑闻,然后以‘曝光’为要求,要求企业支付‘广告费’,老板支付‘封口费’。
在矿难现场排着队领取红包封口费的记者之上,还有一种‘大型食腐动物’。他们通过基层蹲点的记者搜集消息,整理资料,写成‘文学作品’,登入‘文学殿堂’,成为‘文化明星’,甚至‘文化大师’。
就像《盲井》的小说作者刘庆邦,《方方日记》的作者汪芳,还有著名的索尔仁尼琴。
他们已经不是‘食用腐烂’以生存,而是‘享受苦难,利用苦难,把苦难转化为飞黄腾达的动力’的食腐魔王。
就像极度精明的索尔仁尼琴,不仅认为‘苏联是苦难’的,到了苏联解体,俄罗斯人民迎来民主自由,索尔仁尼琴仍旧继续宣扬‘俄罗斯人民还苦难着’。
不贩卖苦难,索尔仁尼琴就没办法维持‘文学大师’的地位。
我们把这种‘利用他人的死,出自己的名,发自己的财’的行为,称为‘食腐文化’。这种文化与在井下杀人制造假矿难勒索钱财的恶,是共生的关系。
这种共生关系,恰恰实现了一种‘恶的平衡’。
这是很有趣的社会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