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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智勇传媒

[群众呼声] “一罩难求”,“高价口罩”必须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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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1-25 22:11
做生意自然有风险。另外,你亲戚发现有上游供应商违规涨价,一样可以举报。

运费涨10多倍,举报谁?高空公司还是石油公司?
大过年的工人要求二倍加班工资合理不?换你愿意平常价在春节期间加班?

发表于 2020-1-2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万达落户,让广安房价立马涨1000一平方。

发表于 2020-1-25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春节期间,应该没有这么缺货(毕竟大量的工厂都能加班生产),现在是春节期间,原加班的不多,再者物流停运走航空增加了巨额成本。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25 22:40
圣诞老人 发表于 2020-1-25 21:15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当什么网红。
      从道德的角度,我也希望商家低价出售口罩,甚至希望商家发 ...

法无禁止则可为。如果有法律禁止“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却有商家将实际成本并没有上升的存货大幅提价销售,就涉嫌违法。同时,如果零售商发现上游供应商违规涨价,也可以举报。

而且,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亚洲、欧美在内的多数国家都有。

欧美国家确实有一种“极端的经济自由主义”思维,主张政府几乎完全不干涉经济和市场经营,但在欧美国内早已不是主流。事实上,在欧美国家中,自由经济和政府(司法)干涉之间的界限也一直在拉锯、摇摆、调节,不同的党派执政时会有相对不同的尺度和标准,但总体相差不大,它的标准在经济发展、民生、贫富差距之间进行取舍。但现代欧美国家绝对没有“政府完全不干涉的自由经济”。
妲己(匿名发布)
妲己(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1-25 22:44
顾县土著 发表于 2020-1-25 22:26
运费涨10多倍,举报谁?高空公司还是石油公司?
大过年的工人要求二倍加班工资合理不?换你愿意平常价在 ...

1、确定涨价的口罩都是疫情发布后新进的货?
2、运费成本的上升,是否也是疫情发布后才一下子上去的?
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1-26 11:45
@圣诞老人  2005年前,广安市内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的价格不超过10万元,现在同面积新房的价格估计要80万元左右。如果原来的老房子要出售,价格差不多在六七十万元,是不是要举报卖房者暴利呢?

--------现在是讨论疫情爆发紧急状态下的紧缺物资猛然大幅涨价的问题,和房地产在各种合理不合理的综合因素下延续十几二十年的涨价没有可比性吧?
如果一定要比较,那也可以这样比较:如果某地区出现特大型灾难,导致原来的居民暂时不能在原居住地居住,从而需要到临近地区租房、买房,临近地区则趁机大幅反常地提高房屋租金、售价,同样涉嫌违法,自然可以举报。

发表于 2020-1-26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1-25 22:44
1、确定涨价的口罩都是疫情发布后新进的货?
2、运费成本的上升,是否也是疫情发布后才一下子上去的?

平常谁大量进口罩??都是初一初二内地闹凶了,才开始进货的。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钱的问题,关键生产的产品主要保湖北,余量才看平常关系分点,最老火是顺丰大量物资积压,加班的人有限,目前出货拉拉的钱都没有人拉

发表于 2020-1-2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县土著 发表于 2020-1-26 14:37
平常谁大量进口罩??都是初一初二内地闹凶了,才开始进货的。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钱的问题,关键生产的产 ...

如果真如你所言,那矛盾就不在零售药店和消费者之间。
消费者的意见是集中在:疫情爆发的紧急状态下,原来的存货大幅涨价和流通渠道的趁危加价。消费者要求惩处的,只针对成本没有上升或者上升不多、但出售价大幅上涨的不法行为,这包含口罩流通的各个环节:生产、仓储、物流运输、批发、零售。

发表于 2020-1-2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承认,有一种行政权力就叫“权宜”。德国有的法律条文两百年都用不上一回,为什么?因为那种情况百年难遇,一旦遇上了,议员们可能就会张罗着将该种情况写进法律。尽管如此,但还是不可能预见所有的未知情形。
行政权力有两重意思:1、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授权的范围内;2、既然是权力,就一定有自由裁量权,也就是意味着法律条文中包含有未曾明确的范围交由行政机关裁量(法院和司法机关的裁量权也一样);然后,再由立法机关、公民、新闻媒体等团体和个人,对行政权力或者司法权力进行监督。
对待法制和法治,不能陷入极端和机械主义:即希望所有的争议和问题都可以在法律条文中找到明确无误的答案。如果果真如此,那社会就只需要法律和执行法律的警察、监狱,而政府、律师和法院都不需要了,因为所有问题只需要翻开法律就可以找到处理的办法和细则。但现实中这样的社会不可能存在。

发表于 2020-1-26 1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场问题!站在绝对保护商人利益的视角,不应打击;站在人民中心的视角,应坚决打击;站在共同体(没有无产者,哪有有产者),应适度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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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6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1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成都正加大巡查力度,严打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等医用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目前,已有高价出售口罩的商家被立案调查。
      1月24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向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反应,青白江区某药店对口罩进行涨价销售。接到投诉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急联动,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位于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的该药店进行现场调查处置。
      经查,该店销售口罩的标价签与实际销售价格不符;同时该店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检查时该店无法提供相关进货资料及检验报告。针对上述情况,青白江局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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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1月23日下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右安门附近一药店销售的N95型口罩远超市场价格,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药店检查。经查,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3M防霾口罩8511CN N95呼吸阀 防沙尘口罩 防雾霾(头戴式)口罩(10只/盒),销售价格每盒850元,网络售价仅143元。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产品的进货票据,且无法说明产品的进货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依据该条款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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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锡进直言,“新型肺炎向我们猖狂进攻的关头,检验着我们的人性。这个时候会浮现很多美好、高尚和温情的东西,同时人性中灰暗、脏兮兮的那些劣根性也会趁机跑出来凑热闹。”
      胡锡进强烈呼吁,国家应当严厉打击给口罩提价的所有“奸商”,“罚数倍于他们所赚黑利的钱,甚至封他们的渠道,关他们的店。”这不仅仅是一点钱的事,中国不能纵容这种肮脏的商业价值取向,不能让它玷污了中国的民族精神。

以下为其微博原文:

      什么叫“发国难财”?现在把口罩卖高价就是。我的一个同事在其居住的社区小超市里看到平时不到十块钱的一包口罩,今天卖到了50块钱。网上还有各种“天价口罩”的展示。赚这样的黑心钱,是要有报应的。
      抗击新型肺炎相当于一场全民战争,看看那些进病室就犹如上战场的医生护士们吧。他们很多人不是被迫去的,是请战进入的。他们都是普通人,默默无闻,家有妻子丈夫以及孩子老人。和那些人比一比,把口罩的价签涂改翻上一倍甚至数倍的那些人,是不是应该自己对着镜子骂自己不是人,狠狠抽自己的嘴巴呢?
      新型肺炎向我们猖狂进攻的关头,检验着我们的人性。这个时候会浮现很多美好、高尚和温情的东西,同时人性中灰暗、脏兮兮的那些劣根性也会趁机跑出来凑热闹。
      总之这段日子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留下抹不去的记忆。多少年后想一想,那些日子里你都做了什么?以恪守公民道德帮助了社会的有序抗击,因为自己的特殊位置做了一份额外贡献,还是趁机干了给口罩提价等龌龊事呢?想想你那时怎么面对自己的良心和子孙吧。
      最后强烈呼吁国家严厉打击给口罩提价的所有奸商,罚数倍于他们所赚黑利的钱,甚至封他们的渠道,关他们的店。这不仅仅是一点钱的事,中国不能纵容这种肮脏的商业价值取向,不能让它玷污了中国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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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6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滕州某些高价卖口罩的药店快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公告
2020-01-26 08:12
新华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 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公告指出,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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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价卖口罩,古城区一药店被罚!
      近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增多,口罩成为抢手货,很多药店的口罩一上市便被“秒”光。受利益驱使,在束河经营的一药店借机涨价,被古城区市场监管局严肃查处。
      1月23日,古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人投诉举报,称“云南鸿泰药业束河大药房坐地起价,平时卖15元的口罩现在卖40元。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对古城区鸿泰药业大药房(投诉件所指“云南鸿泰药业束河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和暗访,发现当事人存在以40元/包价格销售普通一次性口罩的行为。同日,当事人到市场监管局接受调查询问。
      经查,该药店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销售口罩的过程中,于2020年1月22日晚从金甲市场按照2元/包(规格为10片/包)的价格购进多个品牌普通一次性口罩126包,并于进货当晚开始按照25元/包或40元/包的价格售卖。截至案发时,当事人按25元/包的售价售出6包普通一次性口罩,按40元/包的售价售出1包普通一次性口罩,销售收入共计190元,所售商品购进价款为14元。其高价销售普通一次性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
      古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古城区市场监管局已于1月21日向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下发了《肺炎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次日向经营户微信群等平台推送,且1月23日执法人员收到投诉举报向当事人口头责令整改后,仍以40元/包的售价销售普通一次性口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局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6元、罚款880元、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古城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广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趁机对口罩等医药用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发现经营者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 古城之窗)

发表于 2020-1-26 2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什么时候才能买到口罩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我跑遍了整个广安的药店买不到一个口罩,老百姓什么时候才能戴上口罩

发表于 2020-1-28 06: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我们任何时候都要用法治思维来依法管理社会,而不是滥用行政权力乱作为”。
           在人民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法治也显得很渺小。法治也是为了使人类社会健康成长,特殊时期,如法治不利人类健康成长,也可放弃!  
        不能为了保护你们有产者的利益,牺牲人民的生命

发表于 2020-1-28 08: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农贸市场、街上仍有不少不戴口罩的人,政府要强制市民使用,并免费发放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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