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绵阳天维WYl: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在网上提到的北川未执行2019年低保标准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
一是关于低保标准。四川省于2019年7月发布2O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确是城市540元/月,农村350元/月,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绵阳市于2019年10月16日《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绵民发[2019]15号)发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全省低限一致。
二是关于低保补助标准。根据低保金发放相关规定,城市、农村低保金均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所属乡镇每年在低保标准调整后应对辖区内的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可以这样理解:因为每户的人均收入不一样,低保金领取数额就不一样;每年低保标准上调后,乡镇会根据每个低保户近一年的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对其领取的低保金作相应的增发、减发或停发,并不是每个低保户都要按标准上涨的金额上调低保金。
三是关于北川是否执行全省、全市2019年制定发布的低保标准。我县城乡低保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在定期复核时严格按照新的低保标准计算每个家庭的补差金额。全省、全市低保标准制定公布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向全县各乡镇进行了公布。各乡镇根据新低保标准对却因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的低保家庭上调了低保金,按照新低保标准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与低保标准相关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金均作了相应上调。因此,北川严格执行了全省、全市2019年制定发布的低保标准。不能以低保标准是多少就要领取多少低保金或低保标准上调了就应上调低保金来简单理解是否执行了低保标准。
近几年,国家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越来越健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649号令)、《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17】155号)等对以低保为主的社会救助政策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您可以查阅参考,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816-4821831或0816-4821015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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