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请求尽快给予困境中的上诉人交纳行政上诉案件受理费的一个便捷通道 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尖峰社区2、3、4三个社422人中的4人因诉蓬安县政府和河舒镇政府,2011年违法征地和安置补偿一案,耗时十个月,不服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3行初75号和76行政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说:必须通过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上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了两份“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交费不多,共计只100元。 通知书中载明限你们七日內向本院预交,期满仍未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提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收款账户:是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青羊区支行。下面温馨提示:因银行系统原因,我院提供的虚拟交费账号暂不支持跨行、外省异地交纳。请当事人尽量选择省内同行交费,给你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 回蓬安后,先是没带身份证,后是填写存款单时农业银行却说:只能用农行卡转账交付,而我们说一是自己的农行卡多年未用了,二是转账交付不会操作。而农业银行却又说别无办法了。为此,即刻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说明情况,表示愿意直接交给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被拒绝了,说叫自己想办法。 如今正值春运期间,拥挤不堪,往返一次成都很不容易。为此,想问一下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你们在制定这一交费规定时,怎么没有想到还有部分人不会网上转账支付和不会用微信支付的客观事实?!怎么没有想到更便利于不会网上转账支付和不会用微信支付这部分人的实际困难问题呢?! 两级政府为了节约征地成本、突出升官晋级的政绩,却不顾农民被征地后的现实和长远生计,单方面强行违法毁约,为了只给予一次象征性的安置补偿,强行把签好的非农安置改为“农业安置”,以各种软硬兼施的劝说办法,强迫大家人人分钱了事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从四原告人等被征地农民所应得的安置补助费中直缴纳,安置四原告人等被征地农民所需的个人缴费不足部分由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和省政府批复非农安置等的规定,导致了四原告人等被征地农民长期面临“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最基本生存难,长期上访不能解决问题,阻拦工程政府不允许,网上呼喊被屏蔽和媒体全部失声,到法院打官司,又遭遇官官相护,除了被强制稳控不允许到上级去上访之外,就是无人理睬”的困境,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知之明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做人的境界,蓬安县委县政府、河舒镇党委镇政府竟然不能够认识到这一点。”竟然恬不知耻的以摹仿笔迹的新造伪证应诉,委托不熟悉情况的代理人,很多情况一问三不知,而且竟然还赢了官司。 2013年陈水总焚烧公交车致死伤81人的极端悲剧发生后,广大网民在熟悉起因后,一方面在强烈谴责陈水总犯下天怒人怨的滔天罪行的同时,也在质问是谁取缔了他的摊子,是谁把他的年龄填错了,是谁在受理过程中推逶等等。 一般家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社保金不说晚领一年,即使晚领三五年,也不至于去走这样的极端道路。但是,陈水总与众不一样,他晚领一年,他就无法活到第二年。因此,有人常说,2013年政府如有人能稍微给他一点温暖,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就不会去焚烧公交车致死伤81人的极端悲剧。 综上所述:特请求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尽快给困境中的上诉人交纳行政上诉案件受理费的一个便捷通道。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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