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下简称《通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于1月18日正式放寒假,2月9日开学报到,10日正式行课。 假期严禁补课、上新课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减负要求,科学布置寒假作业,合理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学校要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理性看待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跟风从众,确需在寒假期间参加培训的,要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信誉较好的培训机构,真正能学有所获。同时,要签订培训合同,索要缴费发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属学校和区县教育体育局机关重申和强调了“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二是严禁学校出借、出租学校教学资源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或补课; 三是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 四是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五是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 六是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还学生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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