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磐坨村点、西江村点所有建房户)在2017年6月-2018年5月间各建房户按照临邛镇政府要求拆除房屋重建安置小区,经过三个年头我们没有拿到该有的房屋,有的村民在塔建的窝棚里住了3年,有的在外面租房住,条件是十分艰苦,熬到至今政府下达建房平方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上调600元(磐坨村1980元/㎡、西江村1900元/㎡),导致我们很多村民无法交付建房款,为所有建房款感到压力很大,随此问题我们全体民众写下相关各项意见诉求请政府领导们重视此事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的回复,相关问题如下: 1、全体建房户不同意磐坨村1980元/㎡、西江村1900元/㎡的价格,因为这个价格远远超出我市其他修建安置小区的价格,其他安置小区价格在1380元-1480元之间,而且这个价格你们政府部门解释说是材料涨价导致房价上调的,在2018年3月部分村民签订的建房协议上面明确注明是1380元/㎡,请问政府部门我们在2018年3月就同意了建房你们为什么要拖到2019年12月才开工?就因为你们不按约定准时开工修建导致该工程拖延2个年头造成现阶段材料价格比2018年材料价格高的;这些问题不是我们老百姓的过错,为什么要我们老百姓来买单??! 2、我们要求在此次建房过程中我们村民要有充分绝对的话语权知晓权,因为这是我们自己出钱建自己的房子,不是买你们的商品房。 3、在建房合同中明确我们建房户所交款项包括哪些内容(如房屋、小区配套设施、水电气开户等等),合同要注明开工、竣工日期,交房日期,并在合同中注明投资方违约的赔偿条款。 4、没签订正式建房合同之前建房户有权利暂时不交建房款,为什么政府部门不出具正式的建房合同,部分建房户2018年3月签订的建房协议你们没有解释的把他放置在一边又叫我们签另外的建房协议,并且抬头每次都不一样,我们这个项目工程到底有多少的名称? 5、建房款应该按照建房进度比例缴纳,并在合同中注明付款阶段及金额。 6、建房中的存在的和老百姓提出相关问题政府部门应以文件形式下发村委会粘贴公告,为什么我们每次提出的问题都迟迟达不到回复。 7、我们建房合同签订了就应该按照2018年3月签订的1380元/㎡价格施行,请村委会干部不要老是用滞纳金来压迫老百姓,我们连合同及建房价格都没有说好,合同都没有签订哪里来的滞纳金? 广大的群众们你们要帮帮我们,我们800多户建房户在这三年里签订了不同抬头名称不同价格的建房协议,试问政府不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吗?不是为民做主的吗?我们坚持2018年3月份签订的建房协议的价格1380元/㎡,不同意现在的磐坨村1980元/㎡、西江村1900元/㎡的价格;试问哪个灾后重建的安置小区有这么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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