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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明知朋友没驾照还让他开车 车主将面临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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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6 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要通过驾校培训,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方能拿到机动车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1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获悉,该分局七大队民警查处一起男子考过科目三,就在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民警介绍,12月10日,民警在攀西高速田房省际公安检查站开展勤务工作。13时35分许,一辆白色现代小轿车驶进检查站,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问其有无驾驶证时,驾驶员的回答更是让民警心头一惊,“我正在考,还没出来,才考完科目三。

经民警了解,驾驶员锁某和海某等一行5人是从云南昭通驾车开往西昌,在之前一直是由车主海某在驾驶,当车辆行驶到永仁服务区时,海某感觉很困很累,便想让锁某来驾驶,锁某说自己考完科目三还没有考科目四,还没有取得驾驶证不能开车,海某说“没事,路上没有交警不用怕,你就开一段”。

在海某的强烈要求下,最终锁某没能坚定立场,听了海某的话,心存侥幸的他便从永仁服务区驾驶车辆继续往西昌方向行驶,没想到刚进入四川与云南边界,在攀西高速田房省际公安检查站,就 被正在执勤的警察进行检查,查到锁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锁某交代,海某也知道他考完科目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根据锁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用移动警务终端通进行查询,对锁某进行进一步核实,系统未查询到锁某有任何机动车驾驶资格记录。在证据面前,锁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最后,民警依法向无证驾驶违法人员锁某出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其所驾驶机动车予以扣留,将锁某、海某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锁某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和罚款;针对车主海某涉嫌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也向其出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其持有的驾驶证予以扣留,接下来其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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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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