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机报12月13日报道:13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止目前,成都全市立案侦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0件,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62件,侦办恶势力团伙案46件,全市违法犯罪警情、刑事立案较去年同比下降8.2%、10.4%。会上还通报了一起由高新区公安分局侦破的“3.7”涉黑案件,打掉一个长期称霸成都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的涉黑团伙。 送气员被打 8人到案 牵出液化气行业涉黑恶团伙 办案民警介绍,2018年3月7日,某液化气公司3名工作人员秦某某、彭某某和王某某,在高新区某地被一群男子持械无故殴打致伤。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迅速开展案侦工作,并于3月8日将李某某等8名涉案人员成功抓获归案。 而就是这一起看似普通的治安案件,牵出了一个涉黑团伙。经过对挡获人员的突审,排查梳理涉案人员和涉案单位相关线索,警方查明李某某等8人均系成都“X公司”工作人员,而该公司就从事液化石油气配送业务,涉黑涉恶嫌疑重大。高新区公安分局随即汇总相关线索上报成都市公安局,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3.7”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 以黑护商 以商养黑 多种手段控制垄断液化气市场 警方侦查查明:自2016年以来,“X公司”老板张某为巩固、扩大燃气经营市场,最大化攫取非法利益,纠集李某某、刘某某苏某、彭某、卿某某、赖某某等13人,形成层级分明、组织纪律严明的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些人就是所谓的维护队,其实就是充当地下执法队的角色。”办案民警介绍,组织成员吃住在公司,还由公司发放工资。 组织成员主要采取威胁恐吓、暴力殴打等行为,限制他人进入成华区、高新区等地液化气经营市场,强迫液化气经营户加入“X公司”,缴纳高额加盟费、服装费,并购买该公司提供的高于市场价的液化石油气及钢瓶。民警介绍,该团伙控制送气员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以资质相要挟。因经营液化气需要专门的资质,但多数散户送气员并无资质,该团伙便以“不听招呼就举报你”等方式进行要挟控制。二是利用高科技手段监控送气员。该公司专门研发了一款APP,记录每位送气员的采购量,一旦采购量出现异常,就会遭到维护队的质问甚至威胁。三是实施软暴力“杀鸡儆猴”。比如在微信群发布罚跪、扇耳光等视频,宣称“不听话就是同样的下场”,对送气员进行精神恐吓。 称霸一方 涉案19件 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民警介绍,“维护队”成立之前,该公司日均营业额仅1万元左右,而成立之后日均营业额暴增至7万元。目前,该公司掌控了成华区80%的液化气业务。该组织致使群众合法利益受损,形成了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其中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案件共计19件。2018年8月6日,经成都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3.7”专案立为张某、李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查。2019年2月28日,警方将该案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延伸阅读:九类涉恶案件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5、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6、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7、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8、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9、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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