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从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12月11至16日,四川盆地大部分城市污染气象条件持续转差,区域性污染进一步加重,预测泸州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泸州决定从2019年12月12日0时起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泸州市将采取一系列橙色预警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中心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散装物料装卸作业。 除应急抢险外,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禁止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和执法检查。 建设工地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对施工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0.6mmH2O/hr),并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作业;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运输。 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 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脏车查处力度,对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查扣行驶证,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加大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活垃圾和树枝树叶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的巡查检查力度。 停止中心城区河道采砂和装卸作业。 停止所有道路沥青铺设和建筑装修工程。 无特殊情况,停止农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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