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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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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11名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决定对我省11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2019年12月8日 四川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政党的精神旗帜。而见义勇为精神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弘扬和谐互助之风。
  近年来,四川省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尽管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但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都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特别是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和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用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谱写了一曲曲荡气回肠的英雄赞歌。从这次受奖励的名单来看,这些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中,有大学生、村民、出租车司机、教师等,他们或救人于危难,或勇于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有的甚至献出了生命。
  见义勇为不同于别的义举,它面对的是无情的水火、甚至是穷凶极恶的歹徒,它意味着受伤或是牺牲,它可能带给个人以及家庭无法挽回的痛,因此见义勇为是一种至真的大爱,也是文明行为中最耀眼的“一颗星”。眼下,以见义勇为为代表的互助精神,已经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与人之间的传承之火不熄、互助精神不灭,我们就能够在一次又一次的考验和灾难中胜出。四川省政府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平安四川建设,主动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
  自古以来,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武侠小说中那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至今读起来仍让人为之振奋。而在当前的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更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时代发展离不开正义的精神,离不开榜样的力量,更应大力弘扬与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见义勇为是时代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需要,无论那一个时代,见义勇为都是维护正义的勇敢之举。
  崇尚英雄,见贤思齐。如果说崇尚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重在把他们的事迹凝结为一种精神;那么学习英雄模范就要把崇高的精神品质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我们要以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见义勇为良好社会风气,为建设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让我们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学习见义勇为义举,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引领作用,用英雄模范引领正能量,让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有凝聚力、越来越有感召力,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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