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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实名控告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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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名控告和举报

附身份证号:512527195603073219和电话:15181493719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监察委员会杨晓渡首长,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首长
                 和江必新、李少平、姜伟、刘海全和审判委员会胡云腾首长并四川省纪律检察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并全国媒体控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前检察长邓川和宜宾市前检察长蒋世林、前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重光和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充当邓川姨侄女诈骗上亿元之保护伞、肆无忌惮地踩烂司法红线的枉法行径


            邓川和蒋世林等经周密策化,唆使邓川的姨侄女林万里,以2000万元的虚假注册(附虚假注册书证一份)并声称其有30亩土地的厂房,在宜宾市的兴文县玉屏乡河畔村三组扯起了一个叫做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公司的幌子,在民间以5分的利息进行“集资”大肆捞钱。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个公司就在宜宾市三区五县诈骗了上亿元之巨。

      故,当三区五县的受害者纷纷起诉到法院或控告到公安机关、案件堆积如山或申请强制执行之时,蒋世林就出面干预,让法院无法执行;同时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则唆使其亲信不予立案或就是立了案,也压案退回“补充侦察”。并以“视察”为幌子,于2015年6月16日公开带领其部下和兴文县一把手沈春及兴文县检察长刘清文去力挺邓川姨侄女的公司。肆无忌惮地压制和欺骗公众,让公众不断地受骗作舆论扩散。附其亲信2015年6月发在著名网络百度的图文报道一份。

        其站在显要位置,倒背着手、戴眼镜的光头男子就是蒋世林。站在对面穿一身黑,戴名贵首饰的就是邓川的姨侄女林万里!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来我县调研

    本网讯(石海新闻网记者张云杉)6月16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在市经信委、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深入我县,走访调研鼎益镁业、锦巍集团,了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研究下一步发展举措。县委书记沈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清文陪同调研。

   据了解,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轻质氧化镁综合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4.85亿元。一期投资1.8亿元。目前已经投入7545万元。一期年产2万吨的规模建成后产值达3亿元左右,将实现年利税1.32亿元,解决500多人的劳动就业,成为西南最大、国内第二大轻质氧化镁生产企业。整个工程计划于2018年6月完工。
      否,全是欺骗。一个虚假注册2000万元的公司并自称有30亩土地而根本没有一亩土地的公司,那来1.8亿元,那来4.85亿元的投资?后面将用确凿的事实证明:该司至今投入最多只有1200万余元的事实。
     一、蒋世林串通孙重光等压案不查、不办,充当邓川姨侄女保护伞和将其赤裸裸诈骗的犯罪行径降格为“非法集资”的五个事实
      1、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早在蒋世林视察之际,就对上百群众控告该司诈骗罪行予以立案,但一直被蒋世林安插在翠屏区检察院的亲信压案不办——长期将公安机关侦察终结的诈骗案无数次退回。直到今年一月蒋世林离开检察长位置后,该院终于捂不住了,才于今年8月20日向翠屏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林万里赤裸裸的诈骗罪行降格为“非法集资”以使其逃避法律严处。而更荒唐的是,在该院(2018)刑诉刑第583号起诉书上面的日期却是:2018年11月2 日。附该起诉书。试想,假如邓川、蒋世林和孙重光还在任上,真不知此案还要拖到猴年马月。或者说:蒋世林如不离任,此案可能会拖得更久甚至不了了之。
   2、起诉书为把该司赤裸裸的诈骗罪径降格为“非法集资案”的同时,竟在起诉书第1 页倒数第 2行里,以“口口相传”描述该司“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该司诈骗的巨额金钱,全是“口口相传”。而真正的事实是:该司专门有一个“口口相传”的班子实施诈骗套路。这个班子对每一个被“口口相传”上当后的集资者以五分利息“集资”后,最多付3或4个月利息,该司就以各种借口再也不付利息了。这样赤裸裸地以高额集资到手后就立马停付利息的诈骗套路,岂是“口口相传”能开脱的吗?在无数人被炸骗上当后,谁还在“口口相传”?当然就是林万里的亲信们一直在按套路“口口相传”新的受害人。而在全市风起云涌地起诉和控告该司的案件堆积如山之时,蒋世林就匆忙跑去该司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岂也只是“口口相传”吗!
      3、而起诉书指控,该司至今还有44906910元无法说明去处。敢问:这不能说明去处的44906910元,到底流向了那里?!
    4、蒋世林、孙重光和翠屏区法院充当邓川姨侄女保护伞的一件铁证:2015年9月21日,当翠屏区法院承办此案的包虹已将撰写好、并加盖了公章的2015翠屏执字第1966号《拘留决定书》准备拘留邓川的姨侄女时,其立马一个电话打给蒋世林,蒋世林立马打给孙重光,孙重光立马打给当时的翠屏区法院院长李仕明命令立即放人。于是,案件当事人拍下了这份至今不敢公诸于世、胎死腹中、证明宜宾市三级司法机关充当邓川姨侄女诈骗犯罪保护伞的拘留决定书。
http://mail.126.com/js6/s?func=mbox:getMessageData&mid=39:1tbiJxMCeFpD7MQGEAAAsp&part=3
   5、而其他人的一个在蒋世林视察该司的同时,就在全市第一个财产保全、查封了该司2500平米的厂房、评估价值只值240余万元但享有优先受偿权、通过诉讼进入执行程序的案子,依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应在半年内执结。可却被翠屏区法院包虹拖延执行了13个月零4天,并一直拖到该司为逃避法律追责,在邓川和蒋世林的操纵下,兴文县法院便于2016年12月20日受理了该司的“破产申请”。随后,翠屏区公安分局又以该司诈骗为由于第二日即2016年12月21日立案查封了该控告人在一年前就查封了的该司的房产。
    针对该司如此“完美地破产”和公安机关的查封巧合的怪现象,翠屏区法院竟在2018年8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即控告人诉该院的国家赔偿一案中、荒唐地称:是与其他司法机关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附庭审时记录包虹抗辩的记录书证二页。联系到两年多前《拘留决定书》的流产,恰恰雄辩地证明:尔后翠屏区法院一直在按邓川和蒋世林、孙重光等的旨意办而信息沟通着。他们更知道: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司法原则,该控告人的优先受偿权已被消灭而蜕变成了与其他债权人按比例清偿一分钱都不能清偿的后果。据了解,该司“破产申请书”里称其资不抵债,尚有8000万元的债务无法清偿。如此以民事“破产”和“口口相传”的方式逃避诈骗罪行,当然只有精通法律的邓川、蒋世林、孙重光等才能如此冠冕堂煌地干得出来!而该控告人的只有不到200万元的国家赔偿案,四川三级法院在明知控告人的200万元此后根本收不回来一分一厘的情况下,仍然袒护责难辞、触犯《法官法》和最高院执行期限规定的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称:本案还未执行终结为由而枉法判该控告人败诉。足见邓川姨侄女在四川的保护伞有多强大!
      二、控告该司诈骗亿元之巨、总投资不过1200万元的照片证据4 组
     这些照片全是该控告人9月2日去早已倒闭的该司场地所拍,如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第一组照片
https://mail.126.com/js6/s?func=mbox:getComposeData&sid=nAWRkRoCPYUCqQnwuKCCKAveQwERnloo&composeId=1572045768730&attachId=1
    在此照片里最前面的一幢五层共2500平米的楼房,即是该控告人在2015年6 月提起诉讼时财产保全查封的。在查封时,当时的兴文县国土局的人就告诉该控告人,该司就只有这幢房子有产权证,但没有土地证。因该司至今未付土地费。后经当时的评估公司评估,这幢唯一有产权证的房子,市值为240余万元。附《评估书一份》。而紧挨这幢房子的另外两幢一没土地证、二没产权证的房子,面积也与该控告人查封的面积基本一样,如评估公司评估,可能这两幢房子总价值不会超过300万元。
  2、第二组照片
https://mail.126.com/js6/s?func=mbox:getComposeData&sid=nAWRkRoCPYUCqQnwuKCCKAveQwERnloo&composeId=1572045768730&attachId=2
  这组照片上的两幢房子,也是没有土地证和产权证的房子。其面积与该控告人查封的房子一则的两幢一样。估计评估下来,也最多不会超过300万元。
  3、第三组照片
https://mail.126.com/js6/s?func=mbox:getComposeData&sid=nAWRkRoCPYUCqQnwuKCCKAveQwERnloo&composeId=1572045768730&attachId=3
  照片上装了彩色玻窗的房子就是邓川姨侄女公司的办公大楼,面积估计也不过最多2500平米。估计其造价最多300万元。
4、第四组照片
https://mail.126.com/js6/s?func=mbox:getComposeData&sid=nAWRkRoCPYUCqQnwuKCCKAveQwERnloo&composeId=1572045768730&attachId=4
在林万里办公楼后面有一平房和一篮球场。平房估计最多200米,其造价估计不会超过20万元。篮球场估计造价不会超过2万元。
    以上共计邓川姨侄女所有的投入至今最多只有1200余万元。也就是说,林万里在虚假注册2000万元后,在根本没有一亩土地的情况下,其专门的诈骗班子就开始“口口相传”在全市实施诈骗!而其诈骗至今的还有44906910元再加上“破产申请书里”的8000万元的金额到底流向了哪里,不但邓川的姨侄女,就是宜宾市所有司法机关,都是说不清楚的
  当然只有邓川、蒋世林、孙重光和林万里最清楚!!!
综上事实充分证明:林万里诈骗案被压案不查,一直到邓川和蒋世林及孙重光、李仕明等离任后才于今年8月20日,翠屏区检察院才以“非法集资”而不是以诈骗提起公诉并没拘押林万里的事实,足以证明:在前台恣意妄为的进行“口口相传”的诈骗嫌疑人林万里,还在被邓川、蒋世林、孙重光的亲信们保护、庇佑!!!估计最终判决结果就是对林万里处以监外执行!而极可能已流进邓川、蒋世林、孙重光和林万里、沈春、刘清文以及那些“口口相传”等人的腰包的数千万元或亿元的赤裸裸的诈骗案,就以林万里付出监外执行的“代价”而划上句号了!


      故,恳请中央政法委和监察委员会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立即对邓川、蒋世林、孙重光和林万里问责彻查此案,异地审判和严处这起诈骗案背后的不法司法人员,维护国家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

                                  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电话:0831——8239994  0831——8239912
                                         2019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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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1

发表于 2019-10-26 16: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1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9-12-1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国家清平人民安乐、清除毒瘤消灭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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