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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请不仇狗的人来说:帮找宠物,酬金定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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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章 发表于 2019-9-24 09:42
你这投票没有我的答案。
我说一下我的意见,平时撸狗,以前走失了一条一岁多的二哈,在农村丢的,狗链子有 ...

在有素质的人和社会这种事应该是不会谈酬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tttt鸢仿 发表于 2019-9-24 11:00
现在流浪猫狗太多,加上狂犬疫苗造假,现在看到动物都有一种恐惧。人家冒生命危险帮你找狗,还帮忙照顾,你 ...

。。。。。。。。这不是狗的锅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楓之子 发表于 2019-9-24 12:17
我就想问一下,如果你责任心强他会搞丢吗?

哈士奇的疯狂了解一下

发表于 2019-9-2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失主主动表态给酬金,则拾得宠物者收取酬金无可厚非。
但我更主张拾得宠物者应当物归原主,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这是一个人的修养与胸怀。如果在代养期间有一些必要的支出,宠物的原主人应当主动承担这些必要的开支。

如果我拾得别人的宠物,我会想办法尽快寻找原主人,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那些拾得别人宠物并且极力敲诈别人财物的人,我一万个鄙视这种人的人品。

发表于 2019-9-25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钱合适??
你说的好多钱就要兑现好多钱就合适了,不要说一万找回来就500了,那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19-9-2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酬金· 不差钱   请我撸个串 喝点小酒 即可!呵呵···

发表于 2019-9-27 09: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寻狗启示可以看做合同邀约,悬赏价格为标的价格,对方接受邀约,合同生效,达成标的,对方完成义务,你必须要支付合同金额。金额属于双方自愿,你可以标一元,也可以标一千元,这都是合理合法的,无需征求他人意见。价格低了没人帮你找,价格高了你自己愿意。但是你合同内已事先声明了,就必须按合同办事。
发表于 2020-5-12 2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自己吧!

发表于 2020-5-26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哼哼,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扯到这个话题给你摆个新鲜的。
此事是我VX群里一个在上海工作的朋友爆料的,说他们小区最近抓了个偷宠物的贼,偷宠物的贼嘿正常嘛不稀奇嘛,听我摆。
就说这个贼,是个小区垫房子的,专门留意小区内遛狗遛宠物的人,然后伺机下手把别个宠物偷了,等到花红(悬赏)告示出现去领花红。猫猫狗狗又说不来话,不得揭发就是这个贼“偷”的我!,对不对?板眼长哇??

发表于 2020-5-2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发个言:
1、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拾主”漫天要价忒不厚道,当然索要拾得期间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是合理的。
2、作为“失主”,毕竟自己的“幺儿”丢失了,为了寻回这份亲情,只要他愿意付再多的钱都无可厚非。

发表于 2020-5-29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他爹得出多少钱?

发表于 2020-7-11 15: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市场行为,你可以标一块,也可以标一万块,取决于你对狗的感情程度和狗的名贵程度,这都完全取决于你。但是你承诺了,就要做到。

发表于 2020-7-14 14: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就是任性

发表于 2020-11-22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肉价多少,给少了不如炖了

发表于 2021-2-2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义为动物,可以不要钱
定义为宠物,打底1万元,或其价格的N倍,因为你把动物人格化了,也植入了很多人的感情因素,这已经超越了钱的价值范畴。

发表于 2021-3-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其实可以和主人商量好

发表于 2021-3-4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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