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网讯 (记者 徐朝江)从本月起,我市将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泊沙康唑、曲妥珠单抗等44种特殊疾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供药,并实行单行支付。参保患者凭定点医院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 持社保卡可到特殊疾病定点药店购买国家谈判药品, 并进行一站式医保直接结算。 据悉, 医保特殊疾病药品主要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国家通过谈判定价机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抗癌药、术后抗排异药及部分高值药品,这些药品多为抗肿瘤靶向药品, 有明确的限定病种和适应症。 9月1日前, 医保患者购买这些药品需先行垫付全额费用, 然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为保障医保患者用药待遇,减轻就医负担,便捷用药途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市着力打造特色专业药房,下沉经办业务,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中择优遴选了4家特殊疾病药品定点药店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对参保人员购买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实行医药公司(或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制度,保障药品供应和快捷报销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在就医用药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 本月起, 全市44种特殊疾病药品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同时上调5%,城乡居民年度报销最高限额提升至10万元。 据介绍, 符合特殊疾病药品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 可由定点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填写《医保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 经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上传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 参保患者即可凭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填写《特殊疾病药品使用申请表》,持社保卡到就近定点药店刷卡购药, 同时还可享受配送上门服务。 符合支付政策的费用按报销比例支付,执行全省医保统一结算价格,不另行设立起付线, 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 医保报销部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彻底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垫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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