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江区央湖名邸小区一系列问题未得到
实质上解决的投诉和举报
尊敬的清华书记
您好:
我们是锦江区央湖名邸小区业主,我们理性维权,本着客观存在事实,针对本小区一系列问题未得到实质上解决的情况,向四川省委、省政府投诉和举报,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为民做主,真正落实清华书记提出的“改好只是第一步,干好才是关键”的要求。央湖名邸小区业主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更多的力量。
一、投诉对象
(一)市级部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
(二)区级部门: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锦江区建设和交通局、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锦江区民政局、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街道办事处锦华社区。
二、投诉原因
各职能部门涉嫌懒政慢作为不作为,对业主针对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地产公司)违规操作、成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管理不善、管控无力、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等行为的投诉举报视而不见、推诿搪塞和敷衍。
三、小区情况
央湖名邸小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外侧琉璃路123号,北近锦江区万达广场,南邻东湖国际、翡翠城小区,于2017年12月25日交房,小区共有10栋住宅楼,1594户。(地理位置见图1、2)
图1
图2
四、投诉情况
(一)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
1. 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16〕第十一条、十二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第二十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18〕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小区早已符合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的条件,中港央湖名邸业主委员会前期筹备的热心业主先后于2018年8月、9月、10月、2019年5月、6月前往东光街道办事处和东光街道办锦华社区,就央湖名邸成立第一届业主大会提交联名申请书和联名业主表,我们的业主晓之于情动之于理、软磨硬泡,东光街道办无奈于2019年5月28日收下业主联名申请书,但拒收联名业主表。
2. 东光街道办答复业主:街道办已于2019年6月4日向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发函,函件内容是督促地产公司配合办理业主大会相关事宜,经多次沟通,地产公司仍在准备资料。
3. 投诉事由:业主大会的成立本应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截至2019年9月,该项工作历时长达13个月之久,东光街道办一直以地产公司不提供相关资料为由,无法推进,中港央湖名邸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的申请杳无音讯,石沉大海。
东光街道办事处作为人民政府的基层组织,应秉承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在成立业主大会工作中应负指导督促的义务,我们投诉其涉嫌懒政慢作为、不行使权力,违背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资料详见附件1,其中含龙舟路街道办关于橡树林小区业主大会成立进展的相关公示,实际橡树林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远远晚于央湖名邸。)
附件1:
(附图:龙舟路街道办关于橡树林业主大会成立进展的相关公示)
(二)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锦江区建设和交通局
1. 中港央湖名邸小区共计1594户,车位1822个,除去商业停车位,车位比约为1:1.02。
2. 小区现行机动车临时停车计费方式为:超过 15分钟不足2小时收费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按此计费方式计算临停24小时高达49元!
车位包月租金按汽车排量大小收费标准分别为500元、600元、700元/月,车位管理费70元/月。
3. 投诉事由:小区停车实际收费时间为2018年8月,远早于备案证书批复时间(详见附图2-1)。小区机动车停车场的车位租金堪比周边之最,远高于周边小区停车位租金,甚至超过周边商业停车位和攀成钢片区高端住宅小区的停车位租金,我们也一直都在投诉,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解决。
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锦江区建设和交通局不调查走访随意批复停车场收费价格和备案登记(资料详见附件2)。
附图2-1 中港央湖名邸小区机动车车停车场备案证书
附图2-2 中港央湖名邸室内停车场收费价目牌
附图2-3 橡树林一期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4 橡树林二期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5 橡树林三期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6 摩玛城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7 华润广场(写字楼)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8 东湖国际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9 翡翠城机动车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10 翡翠城五期华润万家机动车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图2-11 攀成钢片区天誉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锦江区建设和交通局、锦江区民政局
1. 锦江区琉璃横街位于小区南侧与东湖国际之间,琉璃横街早已投入使用近24个月,公路两侧机动车占道停车屡见不鲜,导致道路严重拥堵。更有御临阁茶楼私自圈地小区外围业主共有公共人行广场,甚至为抬高路面在现有琉璃横街沥青混凝土路面之上浇筑混凝土(附图3-1),方便将机动车开至公共人行广场停车,导致广场公共区域多出碾压损坏。
2. 投诉事由:针对琉璃横街违停现象,小区业主多次向市长热线投诉,交警三分局民警几乎每日都会前来贴违法单,甚至拖车。究其症结所在,是因琉璃横街尚未完成交付流程,未纳入交管路名系统,民警通过贴罚单、拖车等方式执法尚不能对违法通车行为形成震慑,严重浪费人力、财力等警用公共资源。建议:道路一侧画线停车,纳入交投收费停车。
3. 投诉归口职能部门: 成都市交警三分局,锦江区建设和交通局、锦江区民政局,建议尽快完善琉璃横街的交付程序,完善交管路名系统对于该道路的信息采集和公示(资料参见附件3,注:由于一直在收集证据,所有照片时效性有所延后,但现象属实)。
附件3
附图3-1
(四)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管委,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
1. 央湖名邸于2018年初对小区的22户违法搭建通风采光井的违法事件进行投诉,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违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但因物业管理不力,私自放行建筑施工材料,小区的违建事实并没有得到遏制,已明显呈死灰复燃之趋势。
2. 小区3栋、9栋楼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事态发展不可控制,3栋3001其违法建设钢结构(附图4-1)、3栋3004违法建设混凝土浇筑等建筑物(附图4-2)。小区业主在过去几个月内经12345市长热线等多渠道投诉,均未获得有效结果,楼顶违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置,仍在继续施工。
3.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管委、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关于违法搭建投诉不重视,对违法建筑防范重视程度不够,查处力度不力,督办不到位,长达半年之久的违建仅下发执法通知书,要求业主到东光街道办城管执法中队接受调查后就杳无音讯(附图4-3),当事业主拒不整改也未受到有效的法律约束。
4. 中港物业公司管理不善、管控无力,违建持续存在,持续施工,涉嫌私自放行违建施工材料入场(资料参见附件4)。
附件4
附图4-1 3栋3001违法建设钢结构事实
附图4-2 3栋3004违法建设混凝土浇筑事实
附图4-3 城管执法现场查看3栋3004楼顶违建
附图4-4 9号楼顶
(五)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1. 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央湖名邸小区的“大产权”已办理完成,时至分户产权分割办理期间,业主前往售楼部申请自行前往房管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在咨询按揭贷款银行并无此规定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地产公司售楼部办公室人员及其财务告知所谓补充合同不允许按揭贷款业主自行前往房管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拒不提供相关资料,强制按揭购房业主委托地产公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法律文件、四川省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以及相关专业律师,并无此法律文件规定,并与主合同不符,完全违背合同法的公平公正,地产公司的强制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操作。
2. 成都中港物业有限公司管理不善,园区安全隐患多。
(1)小区出入口的安防管理、门禁系统形同虚设,1号门因出入口分开只有一边有门卫,对外来人员直接翻越出口、机动车道闸进入园区视而不见。对外来车辆、人员的询问登记管理不善,进小区从不登记。
(2)小区公共区域、地下室地面、楼层防火门、墙砖损坏严重几个月不修缮。
(3)小区租住户、民宿、住改商茶楼打通住宅没有管理制度、隐瞒不上报属地派出所,对业主多次投诉置之不理。(附图5-2-1)
(4)小区犬只管理不规范,存在大型犬只和禁养犬只,物业无犬只登记管理办理,园区、地下停车场遛犬成风,排泄物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安全隐患极大。
(5)快递柜一直不引进安装,电梯厅、园区地摊广告未征得业主同意铺天盖地。(附图5-2-2)
附图:
附图5-2-1
附图5-2-2
(六)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锦江分公司
小区自2017年12月25日交付以来长达近2年之久,移动电话信号覆盖极差,地下室1、2层,每一层楼道,消防通道、电梯厅电梯井信号几乎为0,在紧急情况根本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
我们也实属无奈,又来麻辣社区问政四川群众呼声发帖。希望清华书记及四川省省委、省政府能够真正的为民做主,为民办实事,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针对我们反映的相关问题引起重视,聚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央湖名邸小区业主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贡献更多的力量。谢谢!
央湖名邸小区业主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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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江区科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锦江区公安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0日分别回复,内容见3、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