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市镇天桥村三社因修顺蓬一级路占用耕地面积20.7亩,非耕地2.43亩,赔偿金额69万多元,村上指定社员代表郭成志持卡管钱,通过社员大会几次讨论出分配方案。
于2019年7月5日,没经过群众大会讨论同意 不知什么原因持卡人将现金与部分人私分,还有部分群众不知实情,请问土地属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所有,这笔土地赔偿款该如何处置??
关于土地赔偿款分配问题
1,分配方案没有开大会,大家也没有确认
2,你们私自凭什么分钱到户,并且怎样算的钱大家不知道
3,为何算账明细表不公示
4,你们私自分钱是采取的什么方案,谁给你们确认的
5,你们采取的方案没有到户通知签字,部分人签字,有的都是骗签,代签了人家又反口
6,按说的方案算出的钱还有十多户不同意,并且也没有拿给人家签字,凭什么分钱到户
7,部分人的方案能代表整体群众吗?
8,集体土地你们几户就占用了赔偿款的百分之九十 合理吗?
9,你们所示有政策文件,为什么县政府对所有一级路征用的耕地不统一按照你们所拿出的文件统一在全县执行,县政府推出的文件在我们手上才是唯一执行的文件
10,你们为什么分钱不公开,偷偷摸摸不准没有签字的人知道
11,你们私自取钱是谁给你们提供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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