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466|评论: 3

[转帖] 八年维权走投无路

[复制链接]

八年维权 走投无路

时间:2019-09-11来源:www.shdxwz.com

  八年维权 走投无路

  相关部门查而无果 正义您在哪里

  --- 南充嘉陵区滨江印象小区业主维权动了谁的奶酪

  尊敬的省委巡视组领导:

  我们是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印象小区业主,由于黑心的开发商,为了获取暴利,不按规划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将小区规划的“656个地面停车位和2.5米道路建1.4米、4.5米消防通道建1.4米”的土地用于建商品房出售,损害业主权益,更重要的是,严重危及业主生命安全。业主已入住十年,小区多次发生火灾和业主患疾病,消防车、救护车均不能进入火灾现场施救。业主向国家监察委、中央扫黑巡视组、省市各级领导举报,相关部门未进行实质性查处,维权八年,业主走投无路,再度向省委巡视组举报,望能依法查处!

  一、滨江印象小区简介

  滨江印象小区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规划净用地面积129750㎡,规划建筑面积357963㎡,居住户数3263户;规划为54幢纯住宅小区,机动车位1642辆,地上室外停车位656辆,地下停车位986辆;非机动车位3200辆;小区道路宽度2.5米。2008年4月由南充鸿翔科信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并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由于黑心的开发商采用冒充业主签字、勾结规划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等手段多次修改规划,欺骗业主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多次维权,时至八年无果。

  二、开发商与其属下物业公司无端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根据滨江印象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开发商2008年4月开始开发建设的第一期12幢,规划建设185个地面停车位,实际未建。2008年12月8日,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交到市房管局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记载,建有185个地面停车位。2009年5月,开发商对第三期20幢进行开发建设,2009年12月17日,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交到市房管局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记载,建有400个停车位(未规划地下停车位)和3200个非机动车库,实际只建有45个地面停车位,没有建设非机动车库。规划的小区道路2.5米,实建1.4米。建设单位在对滨江印象小区第一、二、三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严重违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例如:第九幢规划为每套89㎡,建为110㎡,以110㎡卖给业主,房屋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89㎡。因为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将各幢规划的建筑面积增大,将小区2.5米道路建为1.4米,同时,将地面停车位的土地用于建设商品房进行出售,一、二、三期规划的地面停车位585个,实际建有85个。

  2011年10月,滨江印象小区一、二、三期42幢(多层、小高层)1518户全面竣工,并交付业主。

  三、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狼狈为奸,肆无忌惮

  由于滨江印象小区一、二、三期开发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划总平面图修建地面停车位,且将建设地面停车的土地违法用于建商品房出售给业主,将规划的585个地面停车位只建85个,规划建3200个非机动车位,一个都未建。开发商于2011年10月15日向市规划局申请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11月9日,市规划局在滨江印象小区张贴调整规划方案时,遭到已入住的200多户业主的强烈反对,并到市政府上访。11月13日晚,滨江印象已入住的213户业主在小区售房部,召开业主大会,213户业主在反对调整规划书面材料上签名并捺指纹,15日由滨江印象业主将213户捺有指纹的反对调整规划的书面材料交到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将此书面材料予以销毁,用伪造的《关于同意滨江印象规划变更的签名表》作为调整滨江印象规划的依据。

  2012年2月,开发商按照调整规划后的滨江印象总平图进行施工,已入住业主拒绝施工。并到市政府上访。2012年3月23日,市规划局在嘉陵区夏威夷娱乐城召集滨江印象小区一百多名业主开会,通报对滨江印象规划调整情况。会上,由市规划局副调研员杨吉洪宣读了《关于同意滨江印象规划调整的声明》,并称已有滨江印象1158户业主(占购房总户数76%)在该《声明》上签名。该《声明》只告知业主增加449个地下停车位,没有告知业主减少地面停车位311个和增加建筑密度5%。同时告知业主,“大大地缓解了地面停车难的问题,为消防、救护车等生命保障车辆扫清了障碍。”事实上消防、救护车根本无法驶入滨江印象小区进行救援。

  滨江印象小区30幢与31幢之间规划间距为17.1米,实际只有13.8米;规划的4米消防通道,实际只建1.62米;57幢与32幢规划4.5米消防通道,实际只建1.4米。

  四、八年维权,查而无果,谁在当保护伞?

  2011年11月30日,市规划局违法对滨江印象小区作出调整后,不少业主向中纪委、国家监察委、中央扫黑除恶巡视组及省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主管部门部门反映,没有任何音信。

  2014年12月1日,滨江印象小区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为业主维权,2008年5月8日到市房管局、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制了滨江印象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和南充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南规建验嘉字[2011]002号记载,“滨江印象一期12幢,建设规模43775㎡,层数6+1-1车库。”实际一期6+1未建负一层车库。档案馆管理人员让业委会查询人员不能乱说,如果没有按规划验收建设,规划局工作人员是要犯罪的。

  2018年6月21日,业主委员会对市规划局违法调整滨江印象规划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向南充市高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一、撤销被告于2011年11月30日违法变更南充市滨江印象小区总体规划方案,执行2008年4月28日批准的原告小区纯住宅总体规划方案;二、被告违法变更原告小区规划,减少地面停车位和增加建筑密度5%,给原告业主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高坪法院以(2018)川1303行初13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原告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驳回诉讼请求”。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不服,上诉至南充中级法院,南充中院以(2019)川13行终36号行政裁定书认定:“滨江印象小区业主在2011年12月就应当知道被诉行政行为的内容。”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判认定事实错误。原告诉讼的行政行为内容是:“减少滨江印象小区地面停车位311个、增加建筑密度5%。”而作为被告公告及告知滨江印象76%以上业主的内容是:“新增加地下停车位449个,大大地缓解了地面停车难的问题,为消防、救护车等生命保障车辆扫清了障碍。”事实并非如此,滨江印象小区多次发生火灾及业主生病,消防车、救护车均无法进入小区现场施救,同时,被告并没有告知业主被诉行政行为内容:“减少滨江印象小区地面停车位311个、增加建筑密度5%。”更为恶劣的是,主审法官何晓莉在一审庭审中滨江印象代理人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申请对规划局提交到法庭的213户业主在《关于同意滨江印象规划变更的签名表》进行笔迹生存时间鉴定和是否属业主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按照法律规定,行政诉讼应为证据倒置,由被告举证。何晓莉却违法要求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按签名一户缴4000元鉴定费,由于业主委员会无法拿出100万元来做笔迹鉴定,只好用去4000元依法委托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关于同意滨江印象规划变更的签名表》序号为252-256等申请鉴定,经鉴定不是业主严青华本人签名。何晓莉、熊东在判决中用规划局伪造的业主签名作为裁判依据。我们请求省委巡视组到市规划局将这213户业主在《关于同意滨江印象规划变更的签名表》提取进行笔迹生存时间等进行笔迹鉴定,即可发现其伪造证据的犯罪事实。

  2018年5月8日,业主委员会在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制的南充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南规建验嘉字[2011]002号记载,“滨江印象一期12幢,建设规模43775㎡,层数6+1-1车库。”经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业主核实,滨江印象小区一期6+1未建负一楼车库,于2018年12月对市规划局违法行政行为向高坪法院提起诉讼,高坪法院主审法官何晓莉以(2018)川1303行初604号之一行政裁定书裁定:“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规定,驳回起诉。可想,业主委员会不从档案馆查阅到该合格证,怎么知道滨江印象一期6+1建有负一楼车库呢?难道说,主审法官何晓莉真的不知道吗?

  2018年12月21日,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建设单位交给业主委员会的办公场地和业主娱乐活动300㎡用房安装防盗门,上午将防盗门买好搬运到滨江印象4幢2楼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内,准备下午安装防盗门,中午业主委员会所购买的防盗门不巽而飞。业主委员会成员奉建和打110报警请求侦破,滨江派出所出警查实为,盛华堂公司管理人员盗走。后由盛华堂公司对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安装防盗门,禁止业主委员会在此办公、开会及业主进行娱乐活动。此事,请巡视组领导到滨江派出所查询2018年12月21日接处警记录即知。

  2019年1月,滨江印象小区业主奉建和、陈显敏在省人代会期间,到省纪委接待处递交了全部过程的举报材料。

  业主委员会根据市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应急局对滨江印象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竣工验收,于2019年4月12日,请求上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滨江印象进行重新验收。市规划局以南自规函[2019]70号复函:“建设项目完成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核实,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发放《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证》,已完成规划核实的项目不再重新规划核实。”这充分体现行政主管部门有错不能纠的工作作风,即使犯罪也不能追究其责任。

  业主委员会从滨江印象规划总平图发现,30幢、33幢规划宽度为10米,实建12.6米;消防通道规划为4米,实建1.62米;规划30幢与31幢间距17.1米,实际为13.8米;小区道路规划2.5米,实建1.4米。业主委员会对市规划局不作为行为向高坪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责令建设单位拆除小区30和33幢违法建筑物、建设单位对原告小区30幢与31幢之间规划的消防通道建设为法定宽度、被告责令建设单位对原告小区便道道路建设为规划宽度。”市规划局领导在法庭上辩称:业主自己用皮尺测量不准确。业主委员会代理人当庭,请求主审法官何晓莉组织被告、原告一起到滨江印象小区现场测量,最好由被告用红外线进行测量,遭到主审法官何晓莉的拒绝。

  2019年3月12日,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依法对开发商南充鸿翔科信有限公司、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占业主地面停车位和3200个非机动车库,向嘉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业主495个地面停车位和3200个非机动车库,法院到现在都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更为恶劣的是,业主委员会将诉状交到法院的次日,盛华堂公司在滨江印象小区,对规划建设的业主活动场地圈划地面停车位。

  五、维权业主遭到伤害,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变成黑恶势力爪牙,嘉陵法院却为此撑腰

  滨江印象小区于2014年12月1日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小区业主认为盛华堂公司服务质量太差,要求改进服务质量,按照业主要求的服务标准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盛华堂公司拒绝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业主诉求,行政主管部门经多次到小区召集物业公司、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进行调解,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限期前期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质量,前期物业公司拒不执行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决定。业主委员会依法到市房管局、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小区的相关档案资料,发现前期物业公司串通建设单位,勾结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损害业主权益。2017年6月19日,业主委员会业主任田淑君及其成员和业主,对此向嘉陵房管办、火花街道办反映了此情况,并提出依法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当晚,盛华堂公司绿化经理周国平、滨江印象小区物管经理吕继先及其工作人员王磊去撬田淑君家的房门,砸其儿子停放在小区外的轿车。根据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12条规定依法以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成员及业主代表上门征求业主意见,超过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及南充晚报公告,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盛华堂公司拒绝参与招标选聘。

  2017年10月20日,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规定,依法与中标的四川鑫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017年11月7日,业主委员会与鑫宇公司依法要求盛华堂公司撤离滨江印象物业区域,当晚,业主委员会主任田淑君家的监控探头被人用油漆涂喷; 同时将其监控网线剪断。

  2017年11月28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下称:嘉陵房管办)与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下称:火花街道办)以南房嘉(2017)67号《通知》宣布“滨江印象小区业主委员会解聘和选聘的物业企业结果无效。”

  2017年12月,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对嘉陵房管办、火花街道办的行政乱作为行为向高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高坪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依法将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履行职责所签的1156户小区业主同意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签名名单提交法庭,主审法官将这1156户业主签名及其他证据当庭交给被告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房管办、火花街道办和第三人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鑫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并进行质证。高坪法院经开庭审理,原、被告和第三人经过法庭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高坪法院以(2017)川1303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业委会成员及业主代表上门征求业主意见结果是:小区专用部分业主户数2182户,专用部分建筑面积213836㎡,同意选聘物业企业业主户数为1156户,占专用部分面积124848㎡。……原告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印象小区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四川鑫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销南房嘉(2017)67号《通知》。”三被告及前期物业盛华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充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同时由原、被告和第三人向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中级法院以(2018)川13行终145号行政判决书载明:“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以上两份判决已对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关于公开招标选聘鑫宇公司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程序符合法律“双过半”的规定进行了确认。

  2018年12月11日,高坪法院依法对(2017)川1303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书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2018年12月18日,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鑫宇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依法要求盛华堂公司撤离滨江印象物业服务区域。在要求交接过程中,小区78岁业主包喜平对拒绝撤离的物管经理吕继先打了一耳光,同时,盛华堂公司工作人员将包大爷打伤,用去医药费1500余元,包大爷被嘉陵公安局裁定治安拘留二日,而对打伤包大爷的人则无法查清!

  2018年12月12日,业主委员会主任田淑君等人将(2017)川1303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送交主审法官王立明时,王法官说,“有你们这个生效证明,我们可以不开庭了,直接裁定驳回10个业主的诉讼请求。”而王立明以(2018)川1304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举证不利,撤销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依法与鑫宇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裁判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充分说明,王立明法官是明知这一规定,而不按此规定进行枉法裁判。

  六、走投无路,不得不请求巡视组主持公道

  作为滨江印象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田淑君,因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了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盛华堂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事实,遭到开发商名下的物业公司的报复,撬其门锁,砸其车辆,涂喷监控探头,剪割监控网线,经常有不名身份的年轻人敲门,致田淑君有家不能归,为了确保其全家生命安全,不得不到其他区租房居住。小区78岁业主包喜平被打伤,打伤包大爷的违法犯罪人员得不到处理,包大爷反被拘留。现在小区业主经过多次举报和向各级政府反映,甚至向法院起诉,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判,这是多么的艰难啊!在走投无路之际,只好请求省委巡视组领导督促法院依法还百姓一个公道。

  谢谢!

  南充市滨江印象业主委员会

  二0一九年九月六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9-12 17: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物业是谁给他们的权力?业主反而不敢惹物业!拿业委会不当回事!我们的职能部门呢!?

发表于 2019-9-12 1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滨江印象小区的前期物业是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它的霸道超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走“政腐官系”路线,小区业主民怨沸腾,影响很大,是谁在给它充当保护伞,希望省巡视组查办,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我们不要只听到政府的口号,

发表于 2019-9-18 2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吕姓工作人员依然在物业公司上班。物业公司不参加小区邀标,却霸占服务不退场,这不是打黑除恶的行霸吗?到底是谁在维护一个目无法纪的物业公司?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