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2日给尖峰社区2、3、4社所有开垦种植户送达了一份内容为“因近期将在已征用的尖峰社区2、3、4社土地上进场施工建设,你户在原征用尖峰社区2、3、4社土地上种植的作物以及附属物,请在20日之内(2019年9月15日之前)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的通知。 根据2004年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和2019年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因此,绝不允许强行白铲农民开垦耕种快成熟的庄稼。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被征地农民专项社保资金是指,政府为了做好被征地集体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大局持久和谐稳定,从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社保局向用地单位收取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社保专项资金。但是,尖峰社区2、3、4三个社所有的400亩良田耕地,自从2011年7月21日、22日、23日被征用后,县委县政府为了节约征地成本,突出升官晋级的政绩,不顾农民被征地后的现实和长远生计,单方面强行毁约,将原签非农安置协议强行改为“农业安置”。县委县政府,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犯罪的这种“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百姓有正当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实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二、三个社被强征的所有400亩良田耕地的绝大部分,都被建成长期闲置不能生产、不能就业的厂房了,仅剩余被机械刮走地表土壤的极少部分,闲置多年后农民才去开垦出来耕种,如今快成熟的庄稼要被政府白白地铲除,是在强逼农民走绝路; 三、县委县政府强征亩良田耕地,建成长期闲置不能生产、不能就业的厂房,白铲农民开垦耕种快成熟的庄稼,断绝农民生路,纯属严重的犯罪行为; 四、根据新旧《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及原国土资源部从前的有关规定,政府只能重新征用“被机械刮走地表土壤,闲置多年后农民才去开垦出来耕种的极少部分耕地。” 综上所述:绝不允许强行白铲农民开垦耕种快成熟的庄稼,只能重新征用。否则,新的《土地管理法》如不重在落实,仍旧难保更多被征地拆迁农民成灾民。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都是党中央为了保护农民百姓不被饿死,并逐渐富裕起来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初心和使命。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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