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海一名大学生起诉迪士尼,随后,在网上引起了“迪士尼侵犯隐私权”、“迪士尼双标”等的热议。 事件发酵后,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议论。尤其是,权威媒体直接硬怼,“四问迪斯尼?”,“上海迪斯尼翻包检查谁给的底气?”,等等,更是推波助澜,让针对上海迪斯尼的“火”非常的旺。
8月22日,有记者爆料,说是美国迪斯尼总部不好说上海迪斯尼乐园的事情,而上海浦东新区消协则说,上海迪斯尼不接受调解。
如此以来,上海迪斯尼又一次成了公众聚焦的标靶。有关上海迪斯尼乐园的“底”,被公众挖了个底朝天,包括上海迪斯尼乐园是上海申迪公司和美国迪斯尼公司合资的企业,隶属上海国资委的申迪公司占57%,是控股大股东,而美国迪斯尼只有43%的股份。
当然了,也少不了对上海迪斯尼过往“黑历史”的曝光。比如说2019年2月19日迪士尼,曾因售卖过期牛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处以7万元罚款。 在此之前,去年9月迪士尼也曾因为食品问题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的5万元行政处罚。
到此,毕竟是企业,是需要消费者惠顾的企业,上海迪斯尼公司终于坐不住了。在8月23日晚间,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方微信发布回应称,有关食品政策的诉讼引起了很多讨论,我们不希望就这一未决诉讼进行公开评论和回应,但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充分尊重并积极配合包括调节在内的各项法律程序,关于“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有关不接受调解的说法,是否符合事实,这估计是“公有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了。不管咋说,调解只是消费者协会维护消费者利益而与企业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而已。相比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理论上还是缺乏强制性的。当然,与司法的权威性相比,自然是法律效应更大。
不过,阅读上海迪斯尼的回应,我总觉得有点避重就轻的嫌疑。比如说有关食品政策的问题,“我们不希望就这一未决诉讼进行公开评论和回应,但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充分尊重并积极配合包括调解在内的各项法律程序”。对此问题,的确是有争议的。毕竟,上海迪斯尼乐园提供的是一种童年欢乐的氛围与娱乐,作为中国大陆唯一一家迪士尼,一直人气颇高,客流量巨大,经常节假日早上五点就排起长队。
非常受游客欢迎的上海迪斯尼乐园,能否带进食物,或者乐园区域食物定价,需要的是提前对游客广而告之,至于价格问题,我以为不应该需要物价部门来批准或者备案,只要不是强迫消费,应该都是合理合情的。努力营造着欢乐的氛围,企业毕竟不是做公益,有且只有有盈利才能持续经营的。有消费者抱怨,可以不吃,或者离开乐园休息区用餐嘛。
其实,对此,正如上海迪斯尼乐园所说的,正处于诉讼期,如果法律判决可以携带食物进入乐园区,对上海迪斯尼来说,那就没有再解释的必要,只能是毫无条件的执行。而我以为迪斯尼回应的重点,应该是翻包检查是否合法的问题,然而上海迪斯尼却用安检来一笔带过了。
“对我们的游客而言,安检不是件有乐趣的事,事实上对我们也同样如此。但是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需要在所有游客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之前,对游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检。我们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制定了游客入园的安检流程,并持续进行审视及优化,以确保其合法合规”。
的确如此,国内各种场合安检现象非常多,尽管我们都觉得很麻烦,但是实际上却习以为常了。只是,所有的安检流程中,包括民航安检、地铁安检等的,都没有直接翻包检查一说。顶多,只是在X光机等发现有疑点,然后重点检查。要知道,实施这种工作的可都是专门的安检机构,发生冲突,或者旅客拒绝安检,也只能交于警方来处置。
相比而言,这上海迪斯尼的安检就令人意外了。到底是翻包检查危险品呢?还是翻包检查食物呢?尤其最关键的是,直接翻包检查,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人格权。按道理说,这应该是得到授权的公权力机构,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才能实施的。上海迪斯尼凭什么如此操作呢?
要是说,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能否明确指出呢?当然了,“与各部门通力合作”,与哪一个部门或者那几个部门合作的呢?同时,又是如何持续审视与优化的?显然,在这里,上海迪斯尼的回应中,就回避了当下“翻包检查”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值此多事之秋,对上海迪斯尼乐园,我们真的希望能够成为中美经济合作的典范。敬畏消费者,敬畏市场,合规、合法的运营。不应该被“身份”而带有标签,特别是是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比如说翻包检查的行为,上海迪斯尼可以回避,但是有关职能部门却应该明确答复的。至于说,消协也不能仅仅限于调解,也可以实施公益诉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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