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花都物业实际为开发商的物业,二期业主当时自发组织成立业委会,被社区主任及开发商、物业各种阻碍。让我们一期业主对社区产生了不信任。我们一期被开发商物业自始至终管理已经11年了,因为政府推动的原因,从今年才开始由社区推动改选业委会,不然不知要等到多少年以后。二期的前车之鉴,让我们不由得担心一期的业委会改选是否能公正、公开的选举,是否能真正为业主办事,因为还是那个社区主任。他说,不交物业费就没有权利进入业委会,如果像人民网说的那样,这是不合法的。那么社区不是更有和开发商物管沆瀣一气的嫌疑么?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督,让我们业主的权益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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