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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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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府新区永兴镇规划建设科,付良松,在明水村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召开500KV高压输电线路启动大会,会议上明确表示,永久性占地(塔基)是要购买失地农民社保,至今铁塔都以建好一年多了,还没给失地农民买上社保。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2016年永兴街道召开明水村500KV山桃线搬迁动员会,工作人员按《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6-235号》精神,在会上宣传了“鉴于塔基属永久用地,按照相关社保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社保”,后因政策变化、项目尚未完工等原因,目前尚未办理。2019年7月12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141号》再次明确: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区域经验做法,根据涉及街道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街道正按照2019年7月12日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相关办理工作。

不管你们按照2016—235会议纪要,还是你们按照2019—141号会议纪要进行。首先你们没有遵从国发(2006)31文件:,与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执行。未补偿完毕,就进行用地,知法犯法,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何时才能给失地农民购买上社保,请有关部门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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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天府新区政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22日发表了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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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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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19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天府新区永兴街道
发表于 2019-8-2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因社保办理工作程序性较强,暂不能明确和承诺办理时限。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正按照《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6-235号》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141号》精神,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办理工作。
    以上情况由于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所以未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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