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一家的胜诉权益已经迟到了十多年 正义停歇等待落空到底是谁在撑“伞”? ____四川南江县法院严重失职不担当生效判决12年始终得不到执行!
“十二年前就生效的离婚财产我不仅无法拿到,现在还被被告之离婚财产的两间地面上的门面却成了一单位的地下车库……”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因严重失职,历经十二年,致使生效的民事判决始终不能得到执行,使我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因与前夫何佩铭关系不和睦,李英自愿与前夫何佩铭于2007年5月25日到南江县人民法院离婚。经法庭调解,该院作(2007) 南民一初字第46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协议内容李英与何佩铭离婚,子女由何佩铭抚养并随其生活,李英不承担抚养、教育费。夫妻共同财产位于馨宁居小区一单元601号住房一套归原告李英所有,位于南江镇南磷路米仓山大道馨宁居小区的五号、六号门面归李英所有。 在该调解书生效后,前夫何佩铭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文书,还要求李英将生效的离婚财产加上未成年儿子的名字,并要求在儿子成年后,将该生效的离婚财产转给其子名下。对于前夫过分地要求,2008年,李英申请南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哪知此案会一拖再拖。 对于我离婚已生效的财产,一直拖到现在,长达12年之久,历经两任院长、四任执行局长,致使该院的生效民事判决始终不能得到执行,使我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据李英介绍, 前夫虽是被强制执行者,但他是本地的一个开发商,并不是没有财产,而是在本地关系很好,为什么法院就是没有入敢去执行他的财产。 何佩铭现在之妻现在虽是南江县关门乡党委书记,但原作为南江县执行局干警,其干预之下而得不到执行是轻而易举的事。 2018月5月10日,李英再次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7年5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南江县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位于:“南江县南江镇路米仓山大道馨宁居小区的五号、六号门面的及馨宁居小区一单元601号住房一套归还给李英所有。所需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由被申请人何佩铭以申请人李英的名义负责办理,将该门市、住房的相关手续及证件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交付给申请人李英,其余夫妻共同财产归申请人何佩铭所有”。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于2009年上半年申请强制执行后,该院未依法强制执行一直到现在,也未给申请人任何回复。故此,现申请人依法申请南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南江县,该案件生效至今己经十二年之久没有得到执行,李英多次向法院执行领导反映,一直没有解决,也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说法。南江县人民法院多年来,不管生效文书的权威如何维护,也不管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护,置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于不顾,失职失信于老百姓,致使李英一家人生活于困境之中。原本一件简单且很小的民事案件,尽管法院文书生效,只因被执行者有钱有势,南江县人民法院就不依法执行,到底是谁在撑“保护伞”? 正义不停歇 ,等待不落空,针对李英一家的遭遇,四川省南江人民法院院党组应该高度重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银行查控已被网络查控代替,全国自上而下的失信惩戒机制也日益完善,救助在前,惩戒并行,执行局第一时间应对被申请执行人何佩铭采取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 不闻不问就可以躲避执行?被申请执行人何佩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逃避责任,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李英一家的胜诉权益已经迟到了十多年,不能辜负他们对正义的希望与等待。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平和正义。 合法权益人:李英 身份证号码:513026197603060044 电话:1518277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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