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法国数字服务税发起调查。
在贸易战中频繁出现的301条款再次出现,只是这次的矛头指向了法国。
301条款自1974年产生以来,就一直被应用于外国限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美国海外投资等方面。当外国的法律、政策和做法违反了任一贸易协议的规定,或与贸易协议的规定不一致,或否定了美国一句贸易协议所享有的权利或是不公正的,并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和限制时,贸易代表应当实施强制性的制裁措施,迫使外国政府修改有关政策或做法。
从字面上来看,这也没什么毛病,为了维护本国的商业利益,授权本国贸易代表采取报复措施,这也没什么非议的。
但是问题是美国可以单边判定别国的贸易行为是否“违反规定”。我说你的贸易行为“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我就可以启动301调查。而且采取制裁措施,可以是不加区别针对有关外国并且不论此种货物或经济部类是否涉及该措施所针对的法律、政策或做法。也就是说制裁措施可以针对该国的经济整体,迫使该国改变其法律政策或做法。上个世纪,美国就经常用301调查这个大棒,如当时经济崛起的欧共体,甚至连美国的小跟班——日本在上个世纪就三次被301大棒给打压,导致日本经济陷入几十年的滞涨。
美国301条款的实质就是通过经济和制裁保证其他国家不能威胁到美国的经济地位,只要造成了威胁,哪怕还没到实质性的威胁都会被美国打压,实际上就是经济领域的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美国一向霸权习惯了,301也只是美国霸权思维的产物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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