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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shgz111

[群众呼声] 套牢你没商量、看 环宇林肯广场前期物业 如何圈钱[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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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住建局昨天下午已经就楼主反映的问题召集物业公司,部分业主代表以及开发商三方进行了友好坦陈的沟通和交流。就业主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经解决。有事大家多沟通多了解多交流才会有结果。

发表于 2019-7-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业主,大家好!
我是环宇·林肯广场物业公司,首先感谢各位业主的畅所欲言!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感谢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我物业公司的工作指导!
关于环宇·林肯广场部分业主反映我物业公司收费及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的主持下,于201978日下午三点在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我物业公司同部分业主进行了有效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一、关于“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限5年”的问题。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领导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四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的解读,双方无异议。
二、关于“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创收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用来补助物业费的不足”及“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问题。
1、我公司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第二章“服务管理事项”第一条第12项“乙方在不影响损害业主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创收活动,公区收益用于补贴物业费的不足”表述不清楚,存在理解歧义,应该表述为“乙方在不影响损害业主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创收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定期公示账目,由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
2、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领导指出,我公司之前在城管执法局所备案的收费标准,现需到区发改委备案。我公司庚即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备案手续。
三、关于“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按6元/㎡计算,物业要求装修垃圾自行打包,放到指定位置”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应当约定清理的费用”。本小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自运”和“委托”两种方式。业主申请“自运”的,需写“承诺书”,委托物业客服中心清运的,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车辆运输费、垃圾倾倒处置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成本核算,约定为6/㎡。不愿委托公司清运的业主都与我公司签订了《自运承诺书》。
四、关于“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逻、门岗执勤等,但不包括对业主及使用人户内秩序管理和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修和财产保管责任”以及“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不承担保管责任”的问题。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说明:物业公司对业主户内秩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承担责任,但是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
五、关于“不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物业不交钥匙”的问题。
1、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指出:业主在交清契税及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必须将钥匙(委托物业公司代管)交给业主。
2、业主装修前必须交清物业管理费,缴纳装修保证金,签订装修合同之后才能进房装修,才能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同时装修期间要服从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
这次沟通会持续近三个小时,在一种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作为物业公司再一次感谢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的工作指导!诚恳感谢各位业主的建言!欢迎各位业主亲临公司沟通!也感谢各位业主、网友的监督!谢谢大家! 微信图片_20190709165425.jpg 寰俊鍥剧墖_20190709165445.jpg

发表于 2019-7-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业主,大家好!
我是环宇·林肯广场物业公司,首先感谢各位业主的畅所欲言!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感谢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我物业公司的工作指导!
关于环宇·林肯广场部分业主反映我物业公司收费及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的主持下,于201978日下午三点在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我物业公司同部分业主进行了有效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一、关于“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限5年”的问题。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领导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四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的解读,双方无异议。
二、关于“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创收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用来补助物业费的不足”及“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问题。
1、我公司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第二章“服务管理事项”第一条第12项“乙方在不影响损害业主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创收活动,公区收益用于补贴物业费的不足”表述不清楚,存在理解歧义,应该表述为“乙方在不影响损害业主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创收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定期公示账目,由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
2、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领导指出,我公司之前在城管执法局所备案的收费标准,现需到区发改委备案。我公司庚即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备案手续。
三、关于“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按6元/㎡计算,物业要求装修垃圾自行打包,放到指定位置”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应当约定清理的费用”。本小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自运”和“委托”两种方式。业主申请“自运”的,需写“承诺书”,委托物业客服中心清运的,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车辆运输费、垃圾倾倒处置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成本核算,约定为6/㎡。不愿委托公司清运的业主都与我公司签订了《自运承诺书》。
四、关于“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逻、门岗执勤等,但不包括对业主及使用人户内秩序管理和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修和财产保管责任”以及“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不承担保管责任”的问题。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说明:物业公司对业主户内秩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承担责任,但是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
五、关于“不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物业不交钥匙”的问题。
1、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指出:业主在交清契税及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必须将钥匙(委托物业公司代管)交给业主。
2、业主装修前必须交清物业管理费,缴纳装修保证金,签订装修合同之后才能进房装修,才能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同时装修期间要服从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
这次沟通会持续近三个小时,在一种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作为物业公司再一次感谢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的工作指导!诚恳感谢各位业主的建言!欢迎各位业主亲临公司沟通!也感谢各位业主、网友的监督!谢谢大家! 寰俊鍥剧墖_20190709165425.jpg 寰俊鍥剧墖_20190709165445.jpg

发表于 2019-7-9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业主,大家好! 我是环宇·林肯广场物业公司,首先感谢各位业主的畅所欲言!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感谢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我物业公司的工作指导! 关于环宇·林肯广场部分业主反映我物业公司收费及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的主持下,于2019年7月8日下午三点在广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我物业公司同部分业主进行了有效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一、关于“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限5年”的问题。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领导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四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的解读,双方无异议。 二、关于“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创收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用来补助物业费的不足”及“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问题。 1、我公司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第二章“服务管理事项”第一条第12项“乙方在不影响、损害业主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创收活动,公区收益用于补贴物业费的不足”表述不清楚,存在理解歧义,应该表述为“乙方在不影响、损害业主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创收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定期公示账目,由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 2、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领导指出,我公司之前在城管执法局所备案的收费标准,现需到区发改委备案。我公司庚即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备案手续。 三、关于“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按6元/㎡计算,物业要求装修垃圾自行打包,放到指定位置”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应当约定清理的费用”。本小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自运”和“委托”两种方式。业主申请“自运”的,需写“承诺书”,委托物业客服中心清运的,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车辆运输费、垃圾倾倒处置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成本核算,约定为6元/㎡。不愿委托公司清运的业主都与我公司签订了《自运承诺书》。 四、关于“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逻、门岗执勤等,但不包括对业主及使用人户内秩序管理和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修和财产保管责任”以及“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不承担保管责任”的问题。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说明:物业公司对业主户内秩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承担责任,但是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 五、关于“不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物业不交钥匙”的问题。 1、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指出:业主在交清契税及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必须将钥匙(委托物业公司代管)交给业主。 2、业主装修前必须交清物业管理费,缴纳装修保证金,签订装修合同之后才能进房装修,才能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同时装修期间要服从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 这次沟通会持续近三个小时,在一种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作为物业公司再一次感谢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的工作指导!诚恳感谢各位业主的建言!欢迎各位业主亲临公司沟通!也感谢各位业主、网友的监督!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9-7-9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靠业主养着的,哪儿来的自信,吃屎的把拉屎的欺负到了

发表于 2019-7-9 21: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真正为广大业主广大消费者着想!!

发表于 2019-7-9 2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和房管局怎么没有处理结果呢?

发表于 2019-7-9 2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9 2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guang.an辣椒 发表于 2019-7-9 22:11
住建局和房管局怎么没有处理结果呢?

有结果了,但是都是还在玩太极,

 楼主| 发表于 2019-7-9 2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就物业装修保证金问题,为什么没有明确退还时间?是一个月?两个月?一年还是两年?(装修保证金应该不能挪作它用吧?)
3关于公共区域内的收益问题如何透明化?比如广告收入,按什么标准?什么时间公示?多久公示一次?由哪里监管?

 楼主| 发表于 2019-7-9 2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分公司 发表于 2019-7-9 17:00
各位网友、业主,大家好! 我是环宇·林肯广场物业公司,首先感谢各位业主的畅所欲言!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 ...

1就物业装修保证金问题,为什么没有明确退还时间?是一个月?两个月?一年还是两年?(装修保证金应该不能挪作它用吧?)
3关于公共区域内的收益问题如何透明化?比如广告收入,按什么标准?什么时间公示?多久公示一次?由哪里监管?

发表于 2019-7-1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wshgz111 发表于 2019-7-9 22:52
1就物业装修保证金问题,为什么没有明确退还时间?是一个月?两个月?一年还是两年?(装修保证金应该不 ...

感谢业主的提问!1、关于物业装修保证金退还时间问题的回复:待业主装修完毕,报验合格后从在客户服务中心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退还。2、关于公共区域内收益透明化问题的回复:每年12月下旬进行公示,受业主委员会及主管部门的监管。

发表于 2019-7-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交物业费哈哈,有本人到法院告我。强制执行了我就交,这叫吃一堑长一智。。接房的时候强制喊我们交这交那,把我们当孙子

发表于 2019-7-11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此件转交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7月9日组织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商召开协调会议,并已在广安本地论坛思源社区进行答复,具体答复内容如下:(原贴地址:http://www.gasysq.com/thread-7263-1-1.html
      一、未取得交房所需要的证明文件问题: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消防验收、五方责任主体验收、质量分户验收,规划核实正在进行中。目前我局已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项目暂时停止交房行为,并加快完善规划核实等相关验收手续,并将进一步督促在完成相关验收手续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工作。
      二、小区建筑存在诸多质量问题:
      1.局部消防楼道有地砖破损,属装修过程中损坏,建设单位承诺将统一更换,地面水泥垢较多,物业管理公司将集中清理铲除,不属于质量问题;
      2. 垃圾未及时清运问题:经向区综合执法局了解,目前,因环保等原因,正在运行倒场较少,建筑垃圾难以及时清运,我局将与区综合执法局衔接、协调目前正在运行的倒场加大接收力度,同时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清运;
      3.室内墙上用层板填塞问题:实际为现浇板拆除底部模板时在边角处残留物质。已督促建设单位彻底清除干净;
      4.根据设计要求及消防规定,高层建筑入户门须设置防火门,该钢质防火门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栓位置按设计要求设置;
      6.排水管道按设计要求设置,便于维修;
      7.小区已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及指示标志;
      8.电梯故障是由于使用不当出现故障,现已维修恢复正常。该小区所有电梯均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已督促开发单位将检验合格标识公示于轿厢内;
      9.部分室外地面有积水,已督促开发单位整改处理;
      10.洋房电梯直接入户,户内照明设施按设计由住户自行负责安装;
      11.发现部分入户电缆被不法分子偷盗,建设单位将重新将该部分电缆安装后移交给住户;
      12.所有低于900mm的窗台、楼梯栏板均按要求加设了安全护栏;
      13.反映部分房屋厨房厕所防水未做好,未明确具体房号,我局已督促开发单位自查,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14.关于气表安全阀安装问题,请咨询爱众公司。
      三、物业问题:2019年7月9日,我局组织了环宇林肯广场项目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就环宇林肯广场项目近期物业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
      1.业主收房条件与物业管理费用绑定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交钥匙给业主,只要业主与开发企业结算清楚,物业企业就不得以未交物业费等事项拒绝向业主移交钥匙。
      2.利用共有部分经营性收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利用共有部分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因现在暂无业主委员会,其经营性收入暂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入保管,不能支出使用。
      3.对非机动车收费问题。经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目前,非机动车停放地下车库暂无价格指导文件,由市场调控、双方协商。若物业收取管理费,应按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管理,履行相应职责。
      4.个别物业项目收费标准过高,比如垃圾清运费。经协调,物业项目收费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若价格主管部门无指导价格,需市场调节的,如垃圾清运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自行规范清运,不缴纳相关费用,若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则需支付垃圾清运费。
      5.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五年。该项目前期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取,签订年限为五年。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所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年限,非实际履行年限,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选择是否仍由现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服务。
      四、其他问题:开发商将在小区大门旁消防车道处的门改装为磁碰小门,可作为无障碍通道;同时将增加健身设施和入户大厅内的座椅。
      我局也将督促广安区住建局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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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林肯广场有关问题转交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7月9日,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组织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和开发企业进行座谈,并在广安本地论坛思源社区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现摘要如下(原贴地址:http://www.gasysq.com/thread-7263-1-1.html):
      一、未取得交房所需要的证明文件问题: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消防验收、五方责任主体验收、质量分户验收,规划核实正在进行中。目前我局已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项目暂时停止交房行为,并加快完善规划核实等相关验收手续,并将进一步督促在完成相关验收手续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工作。
      二、小区建筑存在诸多质量问题:
      1.局部消防楼道有地砖破损,属装修过程中损坏,建设单位承诺将统一更换,地面水泥垢较多,物业管理公司将集中清理铲除,不属于质量问题;
      2. 垃圾未及时清运问题:经向区综合执法局了解,目前,因环保等原因,正在运行倒场较少,建筑垃圾难以及时清运,我局将与区综合执法局衔接、协调目前正在运行的倒场加大接收力度,同时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清运;
      3.室内墙上用层板填塞问题:实际为现浇板拆除底部模板时在边角处残留物质。已督促建设单位彻底清除干净;
      4.根据设计要求及消防规定,高层建筑入户门须设置防火门,该钢质防火门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栓位置按设计要求设置;
      6.排水管道按设计要求设置,便于维修;
      7.小区已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及指示标志;
      8.电梯故障是由于使用不当出现故障,现已维修恢复正常。该小区所有电梯均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已督促开发单位将检验合格标识公示于轿厢内;
      9.部分室外地面有积水,已督促开发单位整改处理;
      10.洋房电梯直接入户,户内照明设施按设计由住户自行负责安装;
      11.发现部分入户电缆被不法分子偷盗,建设单位将重新将该部分电缆安装后移交给住户;
      12.所有低于900mm的窗台、楼梯栏板均按要求加设了安全护栏;
      13.反映部分房屋厨房厕所防水未做好,未明确具体房号,我局已督促开发单位自查,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14.关于气表安全阀安装问题,请咨询爱众公司。
      三、物业问题:2019年7月9日,我局组织了环宇林肯广场项目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就环宇林肯广场项目近期物业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
      1.业主收房条件与物业管理费用绑定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交钥匙给业主,只要业主与开发企业结算清楚,物业企业就不得以未交物业费等事项拒绝向业主移交钥匙。
      2.利用共有部分经营性收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利用共有部分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因现在暂无业主委员会,其经营性收入暂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入保管,不能支出使用。
      3.对非机动车收费问题。经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目前,非机动车停放地下车库暂无价格指导文件,由市场调控、双方协商。若物业收取管理费,应按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管理,履行相应职责。
      4.个别物业项目收费标准过高,比如垃圾清运费。经协调,物业项目收费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若价格主管部门无指导价格,需市场调节的,如垃圾清运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自行规范清运,不缴纳相关费用,若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则需支付垃圾清运费。
      5.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五年。该项目前期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取,签订年限为五年。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所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年限,非实际履行年限,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选择是否仍由现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服务。
      四、其他问题:开发商将在小区大门旁消防车道处的门改装为磁碰小门,可作为无障碍通道;同时将增加健身设施和入户大厅内的座椅。
      感谢网友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也将督促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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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wshgz111”网友,我们对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2019年7月8日,我局组织了环宇广场项目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就环宇广场项目近期物业信访事件进行了协商处理。
1、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五年。该项目前期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取,签订年限为五年。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所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年限,非实际履行年限,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选择是否仍由现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服务。
2、利用共有部分经营性收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处理,利用共有部分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因现在暂无业主委员会,其经营性收入暂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入保管,不能支出使用。
3、对非机动车收费问题。经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目前,非机动车停放地下车库暂无价格指导文件,由市场调控、双方协商。若物业收取管理费,应按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管理,履行相应职责。
4、个别物业项目收费标准过高,比如垃圾清运费。经协调处理,物业项目收费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若价格主管部门无指导价格,需市场调节的,如垃圾清运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业主也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自行规范清运,不缴纳相关费用,若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则需支付垃圾清运费。
5、物业责任问题。物业公司根据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如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的业主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业主收房条件与物业管理费用绑定问题。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交钥匙给业主,但只要业主与开发企业结算清楚,物业企业就不得以未交物业费等事项拒绝向业主移交钥匙。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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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分公司 发表于 2019-7-9 16:58
各位网友、业主,大家好!我是环宇·林肯广场物业公司,首先感谢各位业主的畅所欲言!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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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3 2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4 16: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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