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林肯广场有关问题转交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7月9日,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组织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和开发企业进行座谈,并在广安本地论坛思源社区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现摘要如下(原贴地址:
http://www.gasysq.com/thread-7263-1-1.html):
一、未取得交房所需要的证明文件问题: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消防验收、五方责任主体验收、质量分户验收,规划核实正在进行中。目前我局已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项目暂时停止交房行为,并加快完善规划核实等相关验收手续,并将进一步督促在完成相关验收手续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工作。
二、小区建筑存在诸多质量问题:
1.局部消防楼道有地砖破损,属装修过程中损坏,建设单位承诺将统一更换,地面水泥垢较多,物业管理公司将集中清理铲除,不属于质量问题;
2. 垃圾未及时清运问题:经向区综合执法局了解,目前,因环保等原因,正在运行倒场较少,建筑垃圾难以及时清运,我局将与区综合执法局衔接、协调目前正在运行的倒场加大接收力度,同时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快清运;
3.室内墙上用层板填塞问题:实际为现浇板拆除底部模板时在边角处残留物质。已督促建设单位彻底清除干净;
4.根据设计要求及消防规定,高层建筑入户门须设置防火门,该钢质防火门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栓位置按设计要求设置;
6.排水管道按设计要求设置,便于维修;
7.小区已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及指示标志;
8.电梯故障是由于使用不当出现故障,现已维修恢复正常。该小区所有电梯均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已督促开发单位将检验合格标识公示于轿厢内;
9.部分室外地面有积水,已督促开发单位整改处理;
10.洋房电梯直接入户,户内照明设施按设计由住户自行负责安装;
11.发现部分入户电缆被不法分子偷盗,建设单位将重新将该部分电缆安装后移交给住户;
12.所有低于900mm的窗台、楼梯栏板均按要求加设了安全护栏;
13.反映部分房屋厨房厕所防水未做好,未明确具体房号,我局已督促开发单位自查,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14.关于气表安全阀安装问题,请咨询爱众公司。
三、物业问题:2019年7月9日,我局组织了环宇林肯广场项目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就环宇林肯广场项目近期物业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
1.业主收房条件与物业管理费用绑定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交钥匙给业主,只要业主与开发企业结算清楚,物业企业就不得以未交物业费等事项拒绝向业主移交钥匙。
2.利用共有部分经营性收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利用共有部分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因现在暂无业主委员会,其经营性收入暂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入保管,不能支出使用。
3.对非机动车收费问题。经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目前,非机动车停放地下车库暂无价格指导文件,由市场调控、双方协商。若物业收取管理费,应按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管理,履行相应职责。
4.个别物业项目收费标准过高,比如垃圾清运费。经协调,物业项目收费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若价格主管部门无指导价格,需市场调节的,如垃圾清运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自行规范清运,不缴纳相关费用,若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则需支付垃圾清运费。
5.前期物业合同签订服务期五年。该项目前期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取,签订年限为五年。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所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年限,非实际履行年限,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选择是否仍由现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服务。
四、其他问题:开发商将在小区大门旁消防车道处的门改装为磁碰小门,可作为无障碍通道;同时将增加健身设施和入户大厅内的座椅。
感谢网友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也将督促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