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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锦旗哥起诉四川电视台人格侵权 且看川台如何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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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锦旗哥起诉四川电视台人格侵权 且看川台如何接招
https://tvax3.sinaimg.cn/crop.0.0.996.996.50/005PF29zly8fql0174hozj30ro0roq6o.jpg绵阳锦旗哥冯勇军 2019-06-30 11:14:41

媒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民事起诉状
原告:冯勇军,男,住四川省三台县百顷镇三村二组,邮编,621122,身份证号51072219730327311X   电话13340885278。
被告1:四川广播电视台,办公地:四川省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世纪城路66号。法定代表人:陈华,台长。联系电话:028-85587777。
被告2:三台县公安局, 地址:三台县北坝镇龙潭路九号。电话:(0816)5332119,代表人,高健,职务,公安局长。
诉讼请求:1、责令两被告就《送“不作为”锦旗被拘留调查》中不实言论侵犯原告名誉权行为登报赔礼道歉。
                  2、责令三台县公安局删除其于2016年8月28日发表的《四川电视台〈送“不作为”锦旗被拘留调查〉》博文。
                  3、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800(壹千捌佰)元,其中公证费一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捌佰元。
                  4、本案诉讼费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6年8月27日,被告四川广播电视台4套《视线》栏目播出了专题《送“不作为”锦旗被拘留调查》,被告四川电视台未经实质性审查,未经公安机关认定,未经人民法院审判,无视原告冯勇军因黄龙水库污染多年举报相关部门不作为之事实,无视原告冯勇军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曾经多次通过信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但没有效果的事实、无视三台几十万党员面对黄龙水库污染集体缄默的事实、无视原告冯勇军为倒逼相关部门履职送旗前在麻辣社区发贴以及向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市公安局、县公安局报告的事实、无视三台警方送旗当日超过五位民警全程参与送“不作为”锦旗的客观事实,无视现场三位民警为配合村民送旗曾发出禁止敲锣打鼓指令、行走路线指令等等客观事实,被告四川电视台通过拼接、删减等技术手段,截取原告冯勇军、何兴加及村民的只言片语,颠倒了相关人员采访时表示的原意,两被告还选择性的不让案件当事人——原告冯勇军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其制作完成后,通过四川卫视《视线》节目,多次播出,发动宣传机器对原告进行电视审判。
       被告四川电视台在节目中宣称:“参与游行的村民说,为了制造声势,特意选择在旅游车站下车,这样到环保局的将通过县城主要的街道,而为阻止村民们游行,百顷镇的领导也一直在给村民们做工作、三台警方提供的执法记录视频中,三台县的民警不停的劝说村民立即解散、百顷派出所也多次要求其立即解散、称原告等人游行一个多小时、严重影响三台城区交通秩序的时候采取了强制措施。认定冯勇军系被依法刑拘,因为犯罪轻微不予批捕、体现了依法执法、只有依法维权,才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不实言论。
       三台县公安局作为案件的始作俑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检察院不批捕原告冯勇军是因为不认为冯勇军是犯罪,而不是认为原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其仗着有四川电视台对原告为其站台、对原告进行了电视审判,扯四川电视台虎皮,拉四川电视台大旗,置事实真相于不顾,通过其微博登载了《四川电视台〈送“不作为”锦旗被拘留调查〉》,蓄意对原告进行二次侵害。
     原告刑拘被释放后,认为三台县公安局处理村民送旗事件明显不当,其水平还没有原告水平高,为此,原告在QZZN论坛发贴,链接地址: -  https://bbs.qzz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349543,贴文中,原告站在三台警方的角度,解析了事件,分析了面对村民送旗批评政府应当如何处理,可惜忠言逆耳,被相关部门屏蔽!原告认为,三台县公安局在处置送“不作为”锦旗事件中违法违规,明显滥用职权,乱作为!单从其刑拘送旗村民被三台县检察院以不批捕的方式打脸就足以证明。正是因为三台县公安局滥用职权的不当处理方式,经国内主流媒体披露后,引发《联合早报》及外国媒体进行了报道,“刑拘送旗群众事件”轰动全国,震惊世界!多位评论员在各大网站发表文章进行评论,有花玉喜的《送政府“不作为”锦旗被刑拘的断想》、有人民网评论员宗国的《向政府送“不作为”锦旗被拘的真问题》、中国青年报《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 什么是送锦旗的正确姿势?》、陈杰人的《送不作为锦旗是公民最温和的批评》、齐鲁晚报吴元中《刑拘送“不作为”锦旗者,就是打击报复》中国煤炭新闻网《给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 太不要脸》等等,对三台县公安局进行谴责的文章很多、新闻跟贴骂声一片,不一一列举!显然,三台县公安局刑拘送旗群众的不当执法行为,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严重损害了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府的政治声誉,依法执法不可能影响声誉!既然影响了声誉!怎么可能是依法执法呢?
       公安部督察局、四川省公安厅接到原告举报后,责成绵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绵阳市公安局至今未告知查处情况及处理结果,而是将其针对查处情况制作的《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情况的报告》(以上简称报告)认定为国家机密级秘密,更为过分的是,绵阳市公安局将《报告》本应二十年的保密期确定为长期,甚至超过了国家绝密级秘密的三十年保密期,此举足以证明三台县公安局存在违法违规。因为如果三台县公安局不违法违规,则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告》没有定密为国家绝绝绝绝绝绝绝密的道理,绵阳市公安局一定是基于政治影响,故而不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实名举报人公开。
       虽然,原告因为公益正义发声,被刑拘12日,自己和家人饱受送旗事件伤害。但值得庆幸的是,正是因原告冯勇军通过送“不作为”锦旗的方式引发媒体关注,才成功倒逼三台县政府重启了黄龙水库污染问题的调查,导致新华社发文《为何送“不作为”锦旗工作推进才更迅速》。
       好人好报,原告被无罪释放,最终,导致黄龙水库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可以想像,没有送“不作为”锦旗,黄龙水库污染、相关人员的不作为态势不知会持续漫延到何时!送“不作为”锦旗,其实就是依法维权,且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没有之一。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侵权责任法》第2、3、6、7、8、15、22条之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到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审查,支持所请。
此致
          成都市自贸区人民法院               
                                       原告:冯勇军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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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7 1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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