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支持黄湾镇政府拆除违建工作,但有几个问题必须要给广大联建房出资人讲清楚 一、为什么政府前几年提倡并得到上级认可和推广的新农村建设允许并鼓励农民与出人修建联建房,現在政府出尔反尔又说是违建?如果否定前几年峨眉山政府倡导新农村建设中修建联建房的决错了、违法了,那么峨眉山上的联建房建成的后果是政府策错误造成的,给广大参与联建的出资人造成的巨大财产完全该由政府承担负全部责任,而广大响应峨眉山政府号召前来参与支持联建的上当受骗的出资人是无辜的被害者,无任何过错,更无任何责任。 二、峨眉山联建设房先后修建近十年,政府为什么不依法强制停止修建,而是任其修建发展和售买?峨眉山联建房先后修建近十年,当地政府没有依法强行令其停止修建。按政府工作组人员的说法,18年4月份峨眉山政府工作组就进山深入各小区开展拆违工作。但为什么直到18年底遍山还在建房,到处都是卖房广告和售楼部并且公开出售联建房?现在房子修好了,农民一分钱不出由木板房换成了新楼房并脱贫致富了,相信政府前来参与联建无辜的出资群众上当受骗了,你们才说是违建?政府有恶意串通修建商和农户合谋坑害联建出资人的钱财的嫌疑?你们对人民负责了吗? 三、为什么不把禁止修建联建房的公告象现在拆违公告一样遍山贴满?为什么不关闭遍山的售买部?近十年修楼售买,你们不知道?你们以逮捕几个违法官员(哪怕枪毙几个违法官员也与广大出资人无关)来推卸責任,是对人民极端不负责,是无赖政府的行为。那些违法官员当时是政府赋于了他们的公权力并代表政府在行使公权カ,盖的大印是政府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他们违法也是政府用人失察,监管不力的结果,政府不但有推卸不了的责任,还必须为决策错误给广大出资人造成的巨大损失的兜底负责。 四、既然15年就处罚过了,现在又欲盖弥彰撤销当年的处罚进行二次处罚? 15年政府就对超建房进行了罚款处理,让这些房子得以修建完工,现在你们又来撤销当年的罚款处罚,要重新处罚。你们视法律为儿戏,想罚就罚,想撤就撤,眼中还有王法没有?法律还有尊严没有?符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倡导吗?难道你们就可知法犯法,胡作非为? 峨眉山黄湾镇政府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区分性质,实事求是,对自己的错误和过失要勇于担当,不要一错再错,不能将秦岭事件与峨眉山新农村联建房划等号,不能机械地教条地仿照最秦岭拆违,更不能过河拆桥,对出资群众恩将仇报,为党抹黑。人民渴望一个法制的、诚信的、公正的、文明的、民主的、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清正廉洁政府,一个真正把人民利益举过头顶的政府、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政府!
峨眉山联建房全体出资人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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